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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材料、部品技术要点

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材料、部品技术要点
  (建设部)
  
  1 厨房
  1.1 材料选择
  1.1.1 橱柜产品技术要求
  (1)橱柜产品使用的材料应符合GB/T3324中第4.3节的用料要求,其材料含水率应不高于产品加工所在地区的年平均木材平衡含水率加1%。
  (2)游离甲醛释放量应不大于9mg/100g。
  (3)由人造板制成的部品应进行封边处理。
  榫结合处应涂胶,外表结合缝隙不大于0.2mm;不允许有脱胶、透胶、鼓泡、压痕及表面划伤、麻点、裂缝、崩角和刃口;外表的倒棱,圆角应一致,产品色泽相似。
  (4)力学性能应符合GB/T10357-89《家具力学性能试验》的规定。
  (5)柜体使用的人造板应为防潮型,其技术要求应分别符合以下规定:
  GB/T4897-1992《刨花板》
  GB/T11718-1999 《中密度纤维板》
  GB/T15102-1994 《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
  (6)人造板的贴面材料应符合GB/T7911-1999《热固性树脂浸渍高压装饰层积板(HPL)》的规定。
  (7)柜体的长、宽(进深)、高应严格遵守橱柜外形尺寸系列,极限偏差为±1.5mm,柜体的对角线的长度差为不大于2mm。
  (8)金属拉手、内置式金属配件,如铰链、转篮、拉篮、挂架、抽屉滑道等应具备而酸碱性能。
  (9)金属水嘴采用陶瓷片密封水嘴,质量符合GB/T18145-2000《陶瓷片密封水嘴》及QB/T1334-1998《水嘴通用技术条件》。
  (10)厨房洗涤台的进水系统和排水管线、水槽与橱柜结合严密,不漏不渗;低柜宜设踢脚板,调整地脚应坚固、调整灵活。
  (11)操作台的台面宜用中密度纤维板或选用人造大理石制作。人造大理石台面应符合JC/T644-1996《人造玛瑙及人造大理石卫生洁具》的规定。
  (12)操作台阻燃性能应符合GB8624-1997《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中规定的等级B1级(难燃材料),其他部位用材的阻燃性能等级为B2级(可燃材料)。
  (13)厨房装修应选择无安全隐患和污染隐患对人体无害的环保材料。
  (14)吊柜、低柜的安装,按照GBJ203-1991《砖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垂直度允许偏差为不大于2mm。
  1.1.2 电气
  (1)厨房灯具宜选用100W的白炽灯泡和吸顶灯,嵌入式灯的引入线应采取保护装置,厨房照度一般在50Lx-100Lx,除顶部照明外,在主要操作面应配置局部照明。
  (2)厨房电气分支回路截面应不小于4mm2。
  (3)厨房应提供数量足够,位置合适的220V、10A防溅水型单向三线和单向二线的电器插座组,厨房电源插座不宜少于4组。插座安装高度应在1.2m-1.4m。
  (4)厨房电源插座应设置单独回路并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开关、插座和照明器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保护措施。
  (5)选用的电器应具有出厂随机印刷品,如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保修证、装修单和标识等,并应符合相应的标准。
  (6)厨房设备安装接线时,应避免燃气灶、洗涤池等操作不便,接近水、火的电线应加保护层。
  1.1.3 厨房内的吊顶、墙面及地面均应选用A级装修材料:不燃材料。
  
  1.2 质量检查
  1.2.1 外观质量
  柜体表面应光滑无凸凹,光泽良好,无划痕和磕碰伤等缺陷;同一色号的颜色应无明显差异。缝隙均匀一致,踢脚板连接牢固严密。门板下端应在同一平面上,相邻柜体连接坚固;台面板安装牢固、整齐;柜与柜间的层错位、面错位不大于1mm,门与门间隙不大于4mm,柜门与柜体的上下间隙不大于3mm,柜门与柜体的左右间隙不大于3mm,柜与柜间的间隙不大于1.5mm,抽屉上下、左右的间隙不大于1.5mm。
  1.2.2 安装质量
  (1)吊柜
  吊柜安装后必须牢固可靠,吊码、胀锚螺栓等牢固到位,搁板安装平衡,门开启灵活,铰链无松动现象;榫及部件结合牢固严密,外表结合处缝隙不大于0.2mm;吊柜的柜体宜在同一平面上,吊柜与底柜的相对应侧面宜保持在同一平面上,吊柜与底柜的水平面垂直。吊柜的直线度不超过2.0mm,吊柜的门板与油烟机立板的上平面应在同一平面上。
  (2)低柜
  低柜安装后必须牢固可靠,相邻柜体连接牢固,搁板安装平衡,门开启灵活无阻滞,铰链没有松动现象,柜体处于同一水平面上,门应调整水平。
  (3)水槽柜
  水槽及其配件装配牢固,垃圾桶及盖紧固到位,垃圾桶、热水器、反水弯间应无干涩现象,热水器溢水阀插入下水口,门开启应灵活,铰链没有松动现象;将水槽内装满水,30min后检验各管件衔接处,水槽密封处等不得有渗漏现象。
  (4)灶台柜
  门板开启灵活,铰链无松动现象;拉篮运行自如,无阻滞现象。
  (5)米柜
  推拉自如,无阻滞,按钮灵敏。
  (6)调料柜
  调料拉篮安装到位,无歪斜,推拉时运行灵活无阻滞现象。
  1.2.3 厨房电器设备
  电器功能件:冰箱、微波炉、干燥柜、洗碗机、排油烟机等应具有检验人员签署的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等全部随机文件。
  (1)排油烟机安装牢固可靠,悬挂必须水平并正对灶台,排油烟机距灶台灶面高度不大于700mm。排油烟机的排气处应设置避风和防止污染环境的装置。
  (2)燃气热水器安装应牢固可靠,除密闭式燃气热水器外,其它燃气热水器不应设置于无自然通风的部位。
  1.2.4 五金件
  五金件如铰链、转篮、拉篮、挂架、水嘴、拉手等应牢固严密、无松动或歪斜现象,各部件外表应光滑、无锈蚀、无电镀缺陷或喷涂缺陷,并应耐酸碱。
  1.2.5 陶瓷片密封水嘴质量参见GB/T18145-2000《陶瓷片密封水嘴》及QB/T1344-1998《水嘴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验收。
  1.2.6 燃气管道、阀门及灶具
  燃气管道应进行严密性试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提交试验报告。
  燃气阀门、表具应进行耐压强度和严密性试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提交检验报告。
  燃气器具应具质量合格证,附熄火保护装置,燃气泄露自动报警系统,性能和要求应符合《家用燃气灶》的规定。
  1.2.7 电气配线及电源插座
  厨房电气配线应装短路保护、过负载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应符合GB50054-19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电源插座应是防溅水型的单向三线和单向二线的电器插座组,数量应符合厨房家电的需要。插座安装应符合GB50259-1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器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2 卫生间
  2.1 普通卫生间
  2.1.1 材料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