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审委2022年第66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 2022 年第 66 次发审委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9 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 审核结果
(一)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呈下降趋势,大豆油毛利率高于同行业水平。请发行人代表说明:( 1 )内销和外销、直销和经销毛利率存在差异的原因,是否与同行业一致;( 2 )报告期新增经销商当年平均毛利率、退出经销商前一年平均毛利率,与当年发行人平均毛利率水平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3 )不同产品的毛利率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特征;( 4 )大豆油毛利率高于同行业水平、大豆膳食纤维毛利率波动较大、大豆蛋白毛利率持续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5 )综合毛利率、境外毛利率持续下滑的原因,是否对发行人持续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 、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销售分为内销和外销。内销中直销模式占比较高,外销中经销占比较高。经销商新增与退出家数较多。请发行人代表说明:( 1 )同种产品不同客户销售价格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2 )外销收入的真实性和趋势变化的合理性,新冠疫情、贸易摩擦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3 )新增或退出经销商与发行人、董监高或员工(前员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利益输送。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 、赵晓民曾在莘县粮食局任职并退休,曾持有发行人和新嘉华集团股权并任职,其配偶黄瑞华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请发行人代表说明:( 1 )赵晓民在莘县粮食局任职的具体情况;( 2 )赵晓民在新嘉华集团的任职、持有新嘉华集团股权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3 )赵晓民配偶、子女持有发行人股权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 、 2007 年 3 月,华润东阿和东阿金篮所持阿华有限全部股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至 2008 年 9 月成交,股权受让方为新嘉华集团(股权穿透后均为自然人)。请发行人代表说明:( 1 )转让国有股权时,调低价格且成交价低于净资产,未重新履行报批程序,是否合法合规;( 2 )上述国有股权转让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是否构成本次发行障碍;( 3 )上述国有股权转让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等不当情形,是否存在潜在的风险和纠纷。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二)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发行人对中环股份的销售集中度及中环股份对发行人采购相关产品和服务的集中度均较高。请发行人代表:( 1 )说明双方购销集中度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单一客户重大依赖是否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是否具备独立开拓其他客户的能力,降低单一客户集中风险的具体措施及其有效性;( 2 )说明发行人是否采用公开、公平的手段或方式独立获取业务,交易定价是否公允,双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3 )结合中环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变化及发行人业务的可替代性,说明双方合作的稳定性、可持续性,相关风险披露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 、发行人硅材料清洗业务采取成本加成为基础的协商定价模式。请发行人代表说明:( 1 )定价采用的预计成本与实际成本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不当利益输送,是否存在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形;( 2 )现有毛利率水平能否维持,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 、发行人存在内部控制不规范的情况。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不规范问题是否已有效整改,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