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3670号建议的答复
关礼等13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改善乡镇医院发展困境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医保局,现答复如下:
一、 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守护人民群众健康的第一道防线。新一轮深化医改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原则,不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基层绩效管理、提升卫生信息化水平,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和成效。但仍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不足、人才短缺等问题。立足新发展阶段,要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筑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二、 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进一步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能定位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界定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2020年6月1日,《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正式实施,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疾病管理,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接收医院转诊患者,向医院转诊超出服务能力的患者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2018年以来,我委、国家中医药局开展了“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制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从功能任务和资源配置、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业务管理、综合管理四个方面细化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的要求,为基层规范开展诊疗服务、持续提升服务能力提供了政策依据。同时,我委印发了相关病种分级诊疗技术方案和入出院标准,细化了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不同疾病和疾病不同发展阶段的功能定位,促进分工协作。我委将继续指导各地按照标准,补短板、强弱项,扎实推进相关工作。
(二)关于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在基层卫生人才培养方面,我委会同有关部门不断提高对基层卫生健康人才培养的投入力度,对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全科医生培训、乡村医生培训等按标准予以补助。2010-2021年,国家累计投入近21亿元,支持中西部省份培养本科层次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7万余人,3.5万名已毕业的定向医学生按照约定到基层履约服务。2018年以来,每年有5000名左右经过“5+3"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充实到农村基层工作,一批优秀的定向医学生已成长为乡镇卫生院负责人。同时,在国家政策支持引导下,22个省份根据本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实际需要,开展了专科层次的定向医学生培养,年度培养约8000人。
在完善医疗人才下沉机制方面,我委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医联体建设、对口支援、多点执业等方式,支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下沉,并严格落实执业医师服务基层相关制度。2021年7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我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在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时,重点评价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对长期在基层服务、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十三五"期间,我国基层卫生人才增至434万人,每千人口基层卫生人才数由2.62人增至3.07人,基层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6.9%和10.3%,超过全国水平。乡镇卫生院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由10.1%上升到22.2%、高级职称占比由1.5%上升到3.2%。
(三)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目录及医保药品管理政策
在制度衔接方面,国家医保局开展了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对基本药物予以重点考虑和支持。2020年,国家医保局印发《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规定》,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基本药物按规定纳入药品目录。目前,2018年版基本药物目录中的品种基本都已纳入现行版医保药品目录。同时,还将不断完善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基本药物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做好医保药品目录与基本药物目录的衔接。
在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供应方面,我委将基本药物优先配备使用作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核心环节,与分级诊疗、医联体建设等医改工作协同推进。采取医联体内各级机构统一药品采购目录和供应保障等多种措施,加强基层与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用药衔接,逐步实现药品供应和药学服务同质化,为患者在基层就近就医提供更多便利,促进分级诊疗。
三、 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你们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委将进一步认真研究。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委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为导向,针对当前基层卫生健康工作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完善政府投入机制,引导人才下沉,健全基本药物相关政策,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质量发展,助推健康中国建设。
感谢你们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