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调整湖北长江天鹅洲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的通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调整湖北长江天鹅洲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的通知
林函保字〔2022〕81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申请调整湖北长江天鹅洲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的来函收悉。经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我局同意调整湖北长江天鹅洲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后的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见附件1、2。
二、 请于3个月内依据功能区划组织完成自然保护区的勘界立标工作并予以公告。
三、 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确保各项管理措施得到落实,高标准建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特此通知。
附件:1. 湖北长江天鹅洲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
2. 湖北长江天鹅洲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图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