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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关于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建议复文摘要


  一、 关于切实加强节约集约用地舆论宣传引导
  我部高度重视节约集约用地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近年来,一是加大节约集约用地的宣传,以全国土地日等重大节日为契机,连续三年确定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为土地日的宣传主题,在全国各地掀起节约集约用地宣传高潮。二是与新华社联合召开论坛,邀请社会知名人士和专家出席座谈会,与新华社参编部一起组织调研,并刊发了11篇关于节约集约用地的内参,引起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三是加强正面舆论的宣传引导,结合我部模范县(市)创建活动,组织中央媒体赴实地进行采访,广泛宣传各地在模范创建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在新华社、人民日报等中央媒体选登地方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先进经验,营造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的舆论氛围。四是建立群众参与,媒体互动监督的长效机制,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珍惜土地资源"公益报时活动,在中央电视台播发“民以食为天、食以土为本"的节约集约公益广告,在公交车体、站台和地铁站台刊发节约集约用地公益广告,让社会大众了解支持节约集约用地工作。
  二、 关于深入实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
  从2008年起,我部与广东省共同开展了以“三旧改造"等低效用地改造为重点的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建设,有效促进了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了城镇化发展质量,积累了重要经验;2013年底部批准浙江、辽宁两省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两省按照要求开展了“三改一拆"、城区老工业区改造等,取得了初步成效。下一步,我们将在总结有关省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普适性政策措施,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先行、市场取向、公众参与、多方共赢的原则,指导各地科学制定和实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对改造开发的规模、时序等进行统筹安排,稳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
  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是积极盘活存量土地、优化用地结构布局,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措施,经过3年多的试点实践,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综合效益。下一步,拟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对于具备资源潜力,符合试点条件的地区,我部将予以支持。
  三、 关于加快消化批而未供土地
  我部高度重视批而未供清查处置工作。2014年10月以来,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在全国组织开展了以清理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为主要内容的节约集约用地专项督察,并就有关督察结果向国务院进行了专报。随后,为抓好节约集约用地专项督察的整改工作,推动各地加快闲置土地、批而未供土地的盘活利用,促进项目落地和工程建设,2015年4月我部印发了《关于做好节约集约用地专项督察督促整改工作的通知》(国土督办发〔2015〕11号),要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加大工作力度,根据批而未供产生的原因分类处置,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切实解决批而未供土地问题,不断巩固和扩大专项督察成效。
  四、 关于全面探索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和不断完善土地资源市场配置制度
  我部2014年出台的《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4〕119号)中明确规定:“实行新增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年期制,重点推行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中也明确规定:“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先出租后出让、在法定最高年期内实行缩短出让年期等方式出让土地。"我部2008年发布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已将宗地开发投资强度作为合同内容。关于税收收入条款纳入出让合同完善工业用地招拍挂政策等建议,我们将在进一步完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时一并予以考虑。
  五、 关于大力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等复垦整理
  多年来,我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改善环境的原则,以农田整治为重点,与散乱、废弃、闲置、低效利用的宅基地、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相结合,实施田、水、路、林、村土地综合整治,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方面增加了耕地数量,完善了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提高了耕地质量;另一方面优化了用地结构,促进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统筹了成效发展。同时,依据《土地复垦条例》,组织各地开展历史遗留损毁工矿土地的复垦,修复了生态环境,促进了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土地整治力度,在确保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的同时,积极谋划“十三五",把农村废弃、闲置的建设用地、工矿废弃地纳入土地整治规划,组织实施复垦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六、 关于全面加强节约集约用地工作责任考核
  根据《中央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重要举措分工方案》(中办发〔2014〕8号)确定的任务,第64项改革任务举措主要内容是“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新增债务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此项改革任务协调单位是经济体制改革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牵头单位是中央组织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包括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保部、国土资源部等10个部委。
  根据中央深改办总体部署和中组部具体要求,我部反复研究,对建立和完善国土资源消耗指标体系达成共识,认真编制和修改完善了中长期改革实施规划,其中将“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下降目标(简称地耗)"作为土地资源消耗指标,并明确了改革举措成果形式和起止年限,即完成“十二五"单位GDP地耗分析报告(2014-2016),形成单位GDP地耗考核标准(2016-2018)。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纳入政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完善相应考核奖惩办法的研究,逐步强化政府节约集约用地责任考核约束。
  七、 关于加强对开发区(园区)土地利用的考核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实行资源要素倾斜
  2008年以来,我部连续组织开展了四轮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对全国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情况进行评价,并将评价成果作为开发区升级、扩区、调区等审核的重要依据。近年来,国务院已批复200余家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这些开发区的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在各自省内均名列前茅。通过该项工作,有力的促进了各地开发区(园区)节约集约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