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的通知
粤交营字〔2022〕20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事务中心,港珠澳大桥三地联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交通集团、广州交投集团、深圳高速公路公司、东莞交投集团、佛山交通投资集团,相关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联合电服公司:
现将《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第六版)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2〕205号)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7月8日
附件:
1.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的通知.ofd
2. 交公路明电【2022】205号.pdf
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 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