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典智库法规速递

自然资源部关于请求国家支持贵州省将25度以上坡耕地全部实施退耕还林的建议复文摘要


  一、 关于对25度以上坡耕地全部实施退耕还林
  实施退耕还林还草是国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与此同时,妥善处理生态建设与耕地保护及农民生计的关系,也是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需要面对的重大问题。国务院批准的《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中,明确退耕还林还草的范围要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严格限定在25度以上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和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对已划入基本农田的25度以上坡耕地,要求依法定程序调整为非基本农田后,方可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
  近年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我部积极配合做好退耕还林还草相关工作,开展了一系列调查论证工作。根据我部调查,25度以上坡耕地划入基本农田主要出于以下原因:一是在陡坡耕地集中区域作为口粮田以保障老百姓生计;二是在区域内属于相对优质的耕地;三是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符合划入基本农田的条件。我国陡坡耕地大部分集中在贫困山区,由于受到地形地质条件及区位的限制,长期以来老百姓过度开垦陡坡耕地以维持生计,因此,实施退耕还林还草,还要解决好老百姓的生计问题。在充分考虑退耕农民的补偿安置和生计保障后,可以有条件地将25度以上坡耕地中的基本农田改划为非基本农田,并逐步退耕还林还草。
  针对目前地方在退耕还林还草工作中反映较多的矛盾和问题,我部在广泛调研基础上,作出如下安排:
  (一)对于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分布零散问题。为了便于近期退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集中连片推进,有关地方可以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合理调整25度以上坡耕地中的基本农田布局。对于集中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的重点市县,在确保省域内规划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允许通过省内统筹调剂,调减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增加退耕规模。
  (二)有条件地将划入基本农田的25度以上坡耕地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对于划入基本农田的25度以上坡耕地,可以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首先解决好当地老百姓的生计问题,并按照《总体方案》要求,尊重农民意愿,实事求是研究拟定区域内退耕还林还草的扩大范围,相应提出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的调整方案,按法定程序报请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三)大力推进坡改梯等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将退耕还林与农业结构调整、扶贫开发、避险搬迁、土地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加大支持力度,整合各类项目资金,特别是大力实施坡改梯等土地整治工程项目,推进农业综合开发,保障退耕农户的基本口粮田和生活稳定,切实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
  二、 关于对25度以上坡耕地进行专项调查核实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是国务院部署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查清了全国各类土地的现状,特别是全国耕地分布、面积、坡度等,并已经国务院批准发布。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利用国家测绘与地理信息局提供的全国1:5万数字高程模型(DEM),自动计算生成坡度图,并下发地方。地方按照国家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将国家提供的坡度图与土地利用现状图的耕地图斑进行空间套合,确定梯田、坡耕地的耕地坡度,按照坡度分级(即2°以下、2°至6°、6°至15°、15°至25°以及25度以上等五个等级),在数据库中自动赋予对应的坡度等级。耕地坡度调查结果是二次调查成果的重要内容之一,经过了地方各级政府和二次调查办公室的认可和同意。
  二次调查完成以来,我部每年开展土地变更调查,对全国土地利用状况进行年度变更,并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保持土地调查数据的现势性。同时,通过开展土地利用遥感监测等工作,对各地变更情况进行核查,确保了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真实准确。这为规范有序开展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提供了翔实可靠的数据基础,是确保退耕还林还草落实到应退耕地,做好退耕工作的重要前提;也是退耕工作后续监测考核的重要依据。我部已在上半年将最新的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提供国家林业局,用于退耕计划制定等工作。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也在按照《总体方案》要求,积极配合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的开展,主动向林业、农业部门提供编制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方案所需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件等资料,并对退耕范围落图等具体工作提供技术支持,配合林业、农业部门将退耕范围落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