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你公司报送的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境外 上市外资股( 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申请报告》(〔 2021 〕 0 05 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发行不超过 26,806,500 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全部为普通股。完成本次发行后,你公司可到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
二、完成发行及境内未上市股份转登记后 15 个工作日内,你公司应将发行上市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变动手续 的情况书面报告我会。
三、本批复自核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你公司在境外发行股票、股份转换以及相关股份上市过程中,应严 格遵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中国证监会
2022 年 6 月 2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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