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局: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落实《关于促进老年用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促进优质老年用品产品推广应用,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2 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 2022 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 申报主体及范围
( 一 ) 申报主体。凡在吉林市注册的开展老年用品研发、生产和贸易型企事业单位均可自愿申报。
( 二 ) 产品范围。老年服装服饰、日用辅助产品、养老照护产品、健康促进产品、适老化家居产品、适老环境改善产品等 6 大领域 20 个品类。
二、 申报要求
( 一 ) 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
1. 拥有所申报产品的自主品牌或品牌授权 ;
2. 经营状况稳定,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近三年没有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
3. 无侵犯知识产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政策相关行为。
( 二 ) 申报产品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
1. 属于附件 1 所列分类 ;
2. 在市场销售一年以上,具备一定的市场影响力,信誉良好,具有较高的用户认知度和满意度 ;
3. 在设计、材料、技术、功能等方面具有创新性,能满足老年人日常生活多样化场景需求 ;
4. 保证质量可靠和使用安全,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属于国家规定强制性市场准入要求范围的应获得相应准入资格。
三、 组织实施
(一)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局负责组织本区域申报工作。
( 二 ) 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局 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拟推荐的产品名单,出具正式推荐函,于2022 年7 月1 1 日前将申报材料 ( 包括纸质版一式 三 份和 电 子版 ) 及推荐函 上报 消费品工业处 ,联系人 李晓东(电话62021697 ) 。《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书》电子版发送到635224879@qq.com 。
四、 其他事项
( 一 ) 入围单位应承担起社会责任,把好产品质量关、生产安全关,持续推动产品创新升级。
( 二 ) 入围产品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相关部门质量监督。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取消相关产品入围资格。
1. 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分类
2. 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书
2022 年 7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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