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关于同意浙江鹏友化工有限公司和兴国兴氟化工有限公司调整2022年度含氢氯氟烃生产配额的复函
浙江鹏友化工有限公司,兴国兴氟化工有限公司:
近日,我部收到你单位提交的2022年度含氢氯氟烃(HCFCs)生产配额调整申请。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以及配额核发管理相关规定,经审核,上述配额调整申请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现予批准。配额调整情况详见附件。
请你单位严格遵守《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及生态环境部相关规定,按照调整后配额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向我部报送2022年度的HCFCs生产、销售和进出口情况。
特此函复。
附件:浙江鹏友化工有限公司和兴国兴氟化工有限公司2022年度含氢氯氟烃(HCFCs)生产配额调整情况表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
2022年8月26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浙江、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附件:
浙江鹏友化工有限公司和兴国兴氟化工有限公司2022年度含氢氯氟烃(HCFCs)生产配额调整情况表
单位(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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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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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FCs
品种
|
调整前
生产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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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
内用生产
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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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
生产配额
|
调整后
内用生产
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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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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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鹏友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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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FC-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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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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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5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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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兴国兴氟化工有限公司
|
HCFC-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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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
606
|
2692
|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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