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特聘研究员聘用办法(试行)
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特聘研究员聘用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广泛吸收各方面有志于统计科研的优秀人才,更好地服务于统计改革与实践,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决定以兼职的形式聘用研究人员,被聘用者为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特聘研究员。
第二条 特聘研究员的工作职责
一、承担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的课题研究、开发等工作。
二、参与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组织的有关统计科学研讨活动,并负有提供咨询和研究指导的责任。
三、负责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业务部门的科研信息和工作动态。
第三条 特聘研究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严谨求实的学风,熟悉本专业方向的科研动态,并对科研工作有较为浓厚的兴趣。
二、在统计学或相关专业方向上具备比较扎实的理论功底,2004年以来每年均以主要成员身份参加重大科研项目(省部级及以上立项课题)。在权威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三篇以上。
三、应有统计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5年以上统计专业工作经历,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对于确有研究专长者,可适当放宽对专业技术职称的要求。
第四条 特聘研究员任期
特聘研究员一经聘用,任期三年。
第五条 特聘研究员聘用程序
特聘研究员为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兼职科研人员,采用个人自愿报名与其所在单位推荐相结合,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的办法产生。报送资料须经所在单位审查。
第六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
第七条 本办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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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TP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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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特聘研究员
申请表
姓 名
所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制
填表说明
一、请认真、如实、逐项填写申报书中各项内容。
二、封面上的“编号”申请者不用填写,其他有关栏目由申请人用中文填写。
三、本申请表可于www.stats.gov.cn下载,计算机录入,一式两份。其中,网上报送一份;纸介质文档请用A4打印纸,于左侧装订,加盖公章后,报送原件一份。
四、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月坛南街57号 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科研管理处。
邮政编码:100826
联系人:陈妍君;联系电话:(010)63376678 63376687
E-mail:chenghua@stats.gov.cn
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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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年龄 │ │职称 │ │目前担任的职务 │ │
│名│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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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邮政编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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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通讯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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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电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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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专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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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工作的主要领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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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兴趣的主要领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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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及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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