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移民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国家移民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此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7月22日(国家移民管理局门户网站正式开通时间)至2019年12月31日。
一、 总体情况
国家移民管理局门户网站开通以来,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和国务院办公厅其他相关文件精神,秉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重点公开行政法规、通知公告、机构信息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等,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移民和出入境管理领域的政府信息,落实便民服务要求,提高信息公开实效。
(一)开通国家移民管理局门户网站,履行政务公开职责。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体部署,国家移民管理体制和公安边防部队改革顺利推进,国家移民管理局于2019年1月1日圆满完成机构组建和人员整合。随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成立组建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专班,多次与国务院办公厅信息公开办、公安部办公厅、国家移民管理局信息科技司研讨、协商、优化网站上线事宜。2019年7月22日,经报国办审核通过并完成公安备案后,国家移民管理局门户网站正式上线,成为向社会大众公开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府信息工作的对外窗口。截至2019年12月25日,5个月里,网站发布各类信息630条,总访问量突破1.6亿,有效发挥了信息公开的作用。
(二)建立信息公开机制,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先后制定出台了《国家移民管理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等规范文件,规范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流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
(三)主动公开信息,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及时对外发布信息,听取群众呼声,强化留言办理实效。一是优化栏目设置。在门户网站设立“政策公开”“政策解读”“通知公告”“统计数据”和“新闻发布会”等版块,打造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平台;二是开通便民平台。先后部署开设“移民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出入境证件身份认证系统”“空港旅客信息预报平台”等,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建设利企便民、具有移民管理特色的“指尖上的网上政府”;三是及时回复留言。高度重视与网民的交流互动,不断优化对接渠道,建立局内联络员机制,指定责任人每日查看留言,加强问题核实和解决。截至12月中旬,回复网民有效留言、咨询近400条,有效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在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半年度考核中,我局在“互动回应”抽查中,因回复及时准确被点名表扬;四是主动发布信息。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针对重要工作、关键节点、突发事件等,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年内组织召开6次新闻发布会,并在官方微博直播,在门户网站录播。
(四)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满足群众知情权。先后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须知》等,畅通广大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渠道。认真办理群众“依申请公开”事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受理答复公民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没有收到以国家移民管理局为被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强化督查考核,确保信息公开规范有序。加强对全系统内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督导检查,以季度定期全面检查和日常不定时抽查的方式,督促各单位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整改不规范问题等,对于限期不改或改正不彻底的单位进行通报,着力推进政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运行。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5 |
5 |
||
规范性文件 |
1 |
15 |
15 |
||
第二十条第(二)项 |
|||||
信息内容 |
公开渠道 |
||||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政府网站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增16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七)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信息数量 |
公开渠道 |
|||
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
1 |
政府网站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1 |
4382万 |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1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