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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关于冀东油田南堡1—29储气库先导试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环审〔2022〕53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审冀东油田南堡1-29储气库先导试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中油报〔2021〕9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该项目在南堡1-2D人工岛生产平台新建1口注采井,改建3口注采井;原7口老井改建为监测井、原8口注水井改建为排液井;新建一套注气压缩机等注采气设施;新建1条自南堡1-1D人工岛进岛路登陆点至南堡1-2D人工岛海底输气管线,全长5.4公里;新建1条自中石油唐山LNG输气管线2号阀室至南堡1-1D人工岛进岛路登陆点陆上输气管线,全长26公里;陆上新建1座十里海计量站及1座南堡预留阀室,主要包括安装流量计、通信系统等设施;对既有南堡联合站、中石油唐山LNG输气管线2号阀室进行适应性改造,主要包括新增调压阀、收发球筒等。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可以满足国家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我部同意批准该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 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应严格落实报告书中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污染物处理措施。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均收集后运回陆地处理,不排海。含油生产水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加强陆上站场环境管理,采用防泄漏的装置或设备、密闭操作,防止挥发性有机物泄漏。
  (二)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和安全规程,加强随钻监测,配备安全有效的防喷设备和良好的压井材料及井控设备,建立健全井控管理系统。
  (三)加强铺管作业管理,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埋设足够深度,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海底管道悬空。加强管道巡检,定期进行全面检测和清管作业,防止管道因腐蚀或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泄漏。
  (四)加强注气作业管理,防范地质性油气泄漏事故发生。严格按照设计注入压力和注入量作业,利用监测井实时动态监测储气库运行状态,杜绝超注超压。
  (五)切实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发生溢油事故时,应当立即启动溢油应急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事故对海洋生态环境特别是敏感目标的影响,按照规定立即报告我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海河北海局),并按照规定及时通报河北省渔业、海事部门和河北海警局。
  (六)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管线施工穿越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时应避开其特别保护期(4月25日至6月15日);施工穿越曹妃甸、南堡省级重要湿地时应避开主要鸟类主要活动期(3月至4月);邻近曹妃甸湿地和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施工时应避开主要鸟类迁徙、停留高峰期(3月至5月、10月至12月);邻近河北滦南南堡嘴东省级湿地公园施工时设置防污帘,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海洋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的影响。
  三、 海河北海局负责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请你公司自批复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经批准的报告书送海河北海局。


  生态环境部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