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典智库法规速递

国家移民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国家移民管理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此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移民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拓宽公开领域、创新公开形式、提升公开质量,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移民和出入境管理领域的政府信息,落实便民服务要求,提高信息公开实效。有力增强了人民群众对移民管理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一)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在制定并发布《国家移民管理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等规范文件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流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完成国家移民管理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改版,优化栏目设置,及时更新并不断丰富网站内容,进一步增强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渠道作用。
  
  (二)持续加大疫情防控信息发布。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国家移民管理局围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维护国家安全和口岸边境稳定、助力经济社会发展、落实 六稳六保任务等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聚焦各国临时入境管制措施、外国人入境政策、出入境证件便利化应用、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等重大关切,加强政策解读宣传。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2场、媒体策划会1场,参加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9场,指导北京、黑龙江、云南、陕西等边检总站负责同志依托当地新闻发布会积极发声。同时,借助口岸大屏、媒体和所属新媒体等线上线下载体,广泛宣传防疫知识、举措和出入境政策,引导理性出入境,减少人员跨境流动。通过中国政府网、移民局APP、网站和新媒体等渠道开通上线出入境信息一键通查询服务。根据新冠疫情发展形势,联合外交部向社会公开发布2个公告,公布外国人入境政策。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6个语种的新冠肺炎预防提示和中英文版本的《疫情防控期间移民与出入境管理工作问题解答》。汇编发布了在华外国人疫情期间要遵守的法律,指导在华外国人科学合理、依法依规防疫。在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774条,在政务新媒体发布消息4127余篇(条),其中,微信10万+阅读量的推文有57篇。微博总阅读量达2.51亿。积极利用主流媒体渠道,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关切的各类信息千余条,最大限度推动疫情防控工作信息公开力度。
  
  (三)不断提升平台建设和互动交流力度。 2020年,全国移民管理机构始终战斗在外防输入的前沿一线,移民管理工作愈加受到社会各界关注、关心和重视。国家移民管理局高度重视运用各类渠道、媒介、平台主动发声,将信息发布同提升自有平台影响力、服务力结合起来,不断满足社会需要,积极回应群众关切。2020年官方微信订阅用户和官方微博粉丝分别达137万、63万,年增长114%、425%,网站总访问量达1.6亿。政务网站和新媒体平台横向覆盖到两微一网+五号一抖,纵向上全国矩阵已初步建立,成为我局转变政府职能、走好网上群众路线的重要渠道。平台影响力提升的同时,积极听取群众呼声,强化留言办理实效。高度重视与网民的交流互动,不断优化局内联络员机制,指定责任人每日查看留言,加强问题核实和解决。通过政府网站互动交流板块和政务新媒体私信功能受理群众留言咨询5548条,保障了群众指尖问政。
  
  (四)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在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须知》等基础上,持续畅通广大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渠道。认真办理群众 依申请公开事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受理答复公民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收到 1件 以国家移民管理局为被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着力强化日常考核、监督和培训保障。 年内加强对全国移民管理机构各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督导检查,以每季度定期全面检查和日常不定时抽查等方式,督促各单位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整改不规范问题等,果断关停一批更新保障不力、互动交流差的 僵尸号,对于限期不改或改正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着力强化日常考核、监督。同时,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推动机关各司委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对240余名各级新闻发言人和新闻舆论骨干进行为期一周的专题培训,将政务公开和新闻舆论课程纳入各类干部培训必修课程,有效提升移民管理机构民警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5
  
  规范性文件
  
  1
  
  1
  
  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4
  
  增加 2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7
  
  18085.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