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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到境外上市的批复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申请“全流通” 的申请报告》( 华融字 〔 202 2 〕 79号 )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 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申请“全流通”业务指引 》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核准你公司 3 名股东将 所持 合计 8,357,624,049 股境内未上市股份转为境外上市股份,相关股份转换完成后可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流通。股东名称及转换数量为:
                                                                                   

序号      

股东名称      

申请全流通股数(股)      

   1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2,475,271,109      

   2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921,568,627      

   3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1,960,784,313      

合计      

8,357,624,049      


  二、 你公司所涉境内未上市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转登记后,应于 15个工作日内 将 相关 情况书面报告我会。
  三、 本批复自核准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 你公司在股份转换以及相关股份上市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中国证监会
  2022年 10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