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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本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解散的批复

  本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本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公司解散的请示》(本财司发〔 2022〕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 本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解散。
  二、 接此批复文件后,你公司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 将金融许可证缴回辽宁银保监局, 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清算及注销等法律手续。


  中国银保监会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