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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关于高度重视汶川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长期效应及风险防控的提案复文摘要


  一、 汶川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十分重要
  汶川地震后,为防范灾区的地质灾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灾后重建设施安全,国家相关部门通过实施汶川地震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投资数百亿元对汶川地震灾区地质灾害进行了全面有效地防治,为灾区恢复重建工程的顺利实施和安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但是,汶川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仍存在和新增不少问题,汶川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防治,是关系到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和谐稳定、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二、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近年来,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多次对地质灾害防治做出重要批示,并亲临抗灾一线,指导抢险救灾工作。国务院先后发布《关于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等重要文件,对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做出全面部署,提出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的总体要求。2012年,经国务院同意,我部发布实施了《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规划》和《全国地面沉降防治规划》,明确了防治任务和措施等。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新的战略高度,明确提出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气象、地质、地震灾害防御能力。我部和有关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科学规划今后工作,全面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三、 国土资源部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汶川灾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我部高度重视汶川灾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直将汶川地震灾区作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区域高度关注,在资金和技术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2014年,确定四川省为地质灾害重点省份,中央财政大力支持四川省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从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应急处置四大体系方面开展工作。截至目前,共支持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28.96亿元,由四川省统筹安排用于包括汶川地震灾区在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对汶川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支持力度,指导四川省做好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确保包括汶川地震灾区在内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取得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