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附:国家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建设遴选参考标准)
各省辖市 、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 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人社厅函〔 2022 〕 162 号)要求,决定开展我省国家 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基地)遴选 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遴选程序
(一) 市地推荐申报 。 各 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简称各地)要对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 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 《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实施方案》要求,重点结合当地制造业发展需要,有重点的进行动员申报。除郑州、洛阳、平顶山、新乡、焦作、许昌、南阳可推荐 2 个基地外,其余市地均为 1 个, 2022 年 11 月 20 日前报省厅。
(二) 省级评审 推荐。 省厅组织专家评审,遴选 5 个候选基地,经公示后呈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二、 工作要求
(一) 聚焦优质单位 。 各地要 聚焦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主攻方向,聚焦头部企业和培养培训工作突出的院校进行重点动员申报 。 对纳入国家 基地 的 优先 推荐 纳入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推荐范畴 。
(二) 注重申报质量。 各地要对照《 国家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建设遴选参考标准 》(附件 1 )和《 国家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申报书 》(附件 2 ),实事求是填报相关内容,数据要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直接取消申报资格。
(三)提升工作效率。 各地要按照时间节点,将相关资料邮寄我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同时报电子版。克服疫情等影响,创造性开展工作。逾期未申报的,一律不予受理。
人社厅函〔 2022 〕 162 号 文件(含参考标准)等,均为主动公开件,请各地自行下载。工作中遇有问题,请与省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
联 系 人: 董杨威 张 伟
联系方式:( 0371 ) 69690102 69690328
电子邮箱: rrczjnhnbgs@163.com
邮寄地址:郑州市正光路 11 号 D509 (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附件: 1. 国家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建设遴选参考标准
2. 国家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申报书
2022 年 11 月 14 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职业能力建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