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华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实际控制人的批复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申请报告》(华证发[2022]107号)、《关于变更实际控制人的申请报告》(华融基金发[2022]71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证监会令第183号)、《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8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国新资本有限公司成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主要股东;核准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华融证券、华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国新资本有限公司依法受让华融证券4,204,743,639股股份(占股份总数71.99%)无异议。
二、华融证券应当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办理上述股权的变更手续。
三、你们在变更股东、实际控制人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须及时报告我会和公司住所地证监局。
中国证监会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