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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关于涠北管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环审〔2022〕51号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涠北管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中海油安〔2021〕61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该项目新建1座北海首站输气站,位于北海市铁山港区,主要新建设施包括收球筒、过滤分离器、配电室、变压器等;新建一条海底输气管线,全长69.47公里,起自涠洲终端,途经南海北部湾海域,止于北海首站。其中定向钻铺设段约2.94公里,挖沟埋设段约66.53公里;对涠洲终端进行适应性改造,主要包括新增2台外输压缩机等。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可以满足国家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我部同意批准该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 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应严格落实报告书中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污染物的处理和排放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且应避开珊瑚礁、红树林分布海域。生活垃圾(符合要求可以排放的食品废弃物除外)、生产垃圾应分类收集运回陆地处理。
  (二)加强铺管作业管理,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埋设足够深度,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海底管道悬空。加强海底管道巡检,定期进行全面检测和清管作业,防止管道因腐蚀或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泄漏。
  (三)切实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修改完善涠洲油田溢油应急计划,报我部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珠江南海局)备案。发生溢油事故时,应当立即启动溢油应急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事故对海洋生态环境特别是敏感目标的影响,按照规定立即报告珠江南海局,并按照规定及时通报广西壮族自治区渔业、海事部门和广西海警局。
  (四)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管线施工穿越北部湾二长棘鲷长毛对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时避让其特别保护期(1月15日至3月1日)、穿越北部湾海域主要经济鱼类产卵场时避让其产卵盛期(1月至5月),涠洲岛附近海域海上施工避开布氏鲸主要出现期(3月至4月)以及珊瑚繁殖盛期(4月至5月),铁山港近岸段海上施工避开文昌鱼产卵高峰期(5月至6月),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海洋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的影响。
  三、 珠江南海局负责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请你公司自批复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经批准的报告书送珠江南海局。


  生态环境部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