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猴痘诊疗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 20 22 〕 202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20 22 年 5月 以来, 世界多个非流行国家报告了猴痘病例,且存在社区传播。为提前做好猴痘医疗应对工作准备,提高临床早期识别和规范诊疗能力, 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制定了《 猴痘 诊疗 指南 ( 20 22 年版)》。现印发给你们, 请参照执行。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中医药管理部门 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 猴痘 诊疗相关培训, 切实提高 “四早”能力,一旦发现猴痘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及时按照有关要求报告,并全力组织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 22 年 6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