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4310号(工交邮电类491号)提案答复的函
工信提案〔2022〕23号
张玉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废旧磷酸铁锂电池资源化利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商科技部、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动力电池退役量逐年增加。规范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对于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障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围绕完善政策措施、推动技术创新、推进产业协同、加大金融税收优惠支持等方面开展了系列工作。
一、 已开展的工作
(一)加快完善政策措施。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实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等政策,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明确动力电池设计生产、使用维修、报废回收及综合利用等环节相关主体的责任,建立健全回收利用体系。
(二)加强技术创新推广。我部支持企业突破退役电池残余价值评估、智能拆解及重组、性能检测等一批关键技术;会同有关部门发布实施了《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1年版)》,加大退役动力电池柔性拆解、废旧锂离子电池破碎分选等先进适用工艺的推广力度。科技部设立“固废资源化"重点专项,研究退役动力电池包无损诊断等关键技术,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三)引导产业协同发展。结合行业发展新形势,修订出台《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本)》及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培育了一批综合利用骨干企业。推动京津冀等17个地区和中国铁塔公司深化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建设,充分发挥骨干企业、科研机构、行业平台等各方面优势,协同加强关键技术攻关、探索创新商业模式。
(四)加大金融税收优惠支持。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的《关于加强产融合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推动金融资源加速向工业绿色发展领域聚集,支持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配合财政部修订出台《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二、 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部原则赞同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废旧磷酸铁锂电池资源化利用的建议。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法规政策落实。加快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强化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对规范条件公告企业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调整机制,培育壮大梯次和再生利用骨干企业。开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总结,遴选一批典型项目和成熟商业模式,加强推广应用,实现资源的高效闭合循环。
二是加速技术创新升级。我部将持续遴选、发布退役电池综合利用相关先进技术和装备目录,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加快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相关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科技部将组织实施重点专项,进一步围绕退役动力电池智能拆解与高质利用等部署研发任务。财政部将发挥职能作用,创新支持方式,继续通过国家科技计划支持企业开展相关领域科技创新。
三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坚持市场化原则,进一步研究完善支持举措。推动落实已出台的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及指导意见等政策要求,建立工业绿色发展指导目录和项目库,引导金融机构及社会资本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发展。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