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国地震局党组关于加快地震人才发展的意见
中共中国地震局党组关于加快地震人才发展的意见
(中震党发〔2017〕125号)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才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为此,中国地震局党组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人才工作重要思想、加快地震人才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人才工作重要思想
(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人才工作重要思想的丰富内涵。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对人才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人才在治国理政中的极端重要性,并强调,人才是支撑发展的第一资源,是创新的根基,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做好团结、引领、服务工作,大兴识才、爱才、敬才、用才之风,开创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要为人才发挥作用、施展才华提供更加广阔的天地,营造鼓励大胆创新、勇于创新、包容创新的良好氛围;要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聚天下英才而用之;要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让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充分迸发;要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最大限度支持和帮助各类人才创新创业。习近平总书记人才工作重要思想,极大地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才理论内涵,形成了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精彩的“人才篇”,对全面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把人才放到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优先位置。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构建适应新时期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国家地震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全面提升防震减灾能力和水平,关键靠人才,瓶颈也是人才。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地震系统领军人才匮乏,高层次人才留不住、引不来,人才队伍创新创造活力不足,队伍整体素质与事业发展新需求不相适应等问题,迫切需要下大力气加以解决。新时期地震人才发展必须以习近平总书记人才工作重要思想为统领,坚持人才强业不动摇,把人才放在事业发展的优先位置,着力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藩篱,以强烈的人才意识,求贤若渴的态度,更加积极开放的政策,培育、凝聚和使用人才。大力实施地震人才工程,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地震人才工作体制机制,积极探索更加高效灵活的用人机制,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加大人才投入,落实各项保障措施,营造有利于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的良好环境,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保障。
二、大力实施地震人才工程
(三)认真做好地震人才发展顶层设计。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人才工作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关于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要求,落实国家科技创新和人才政策,推进地震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建立具有地震行业特色的人才制度体系和更为灵活的人才管理模式;创新完善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引进、激励等工作机制,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大力实施地震人才工程,重点实施“地震科技英才计划”和“地震队伍素质提升计划”,激励领军人才、稳定关键人才、培育青年人才、引进急需人才,加强优秀创新团队建设,优化人才资源布局,不断提升地震人才队伍整体素质。
(四)实施“地震科技英才计划”。用活用好现有人才,对现有人才要充分信任,大胆使用,深挖潜力,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激励领军人才,围绕科技创新和主责主业,选拔、引进和激励一批在国内外具有竞争力的重大项目首席科学家和总工程师、业务和学术带头人以及国家级人才工程人选;培育青年人才,遵循人才发展规律,完善政策支撑,依托重点科技项目,提升青年人才的科学素养和专业技能;引进急需人才,解决事业发展中的关键问题,引进高水平拔尖人才,提升地震事业综合竞争实力,形成引领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集群;推进创新团队建设,紧紧围绕国家地震科技创新工程的实施,加强优秀创新团队建设,竭力打造国家级地震创新团队。
(五)实施“地震队伍素质提升计划”。以需求为导向,建设高素质、创新型地震人才队伍。针对一线地震业务人员,推进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的全员培训;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全面提高地震管理人才综合素质。建立和完善分类分级的教育培训机制,升级改造现有培训基地和远程网络教育平台等基础设施。开辟科研教学直通车,将防灾科技学院建设成教学与科研并重的协同教育基地,着力打造现代化的地震培育培训体系。
(六)提高地震高等教育质量。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党中央关于高等教育改革部署,着力提高地震高等教育质量。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注重培养学生创新性思维,使地震高等教育更加符合人才成长规律和防震减灾事业发展需求。围绕地震科技创新和高素质创新人才的培养,充分发挥防灾科技学院、局属研究院所在地震高等教育中的骨干作用;利用大学和科研机构的教育资源,形成开放合作、充满活力的地震高等教育新局面,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输送高素质后备人才。
三、创新地震人才工作体制机制
(七)认真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需要什么人才,使用什么人才,用人单位最清楚。要充分发挥用人主体在人才培养、使用、引进、评价、激励、流动和保障中的主导作用。用人单位要根据业务发展和科技创新的需要,积极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人才发展规划,创新工作机制,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完善评价评估。推进人才工作新举措,用人单位计划内进人不再履行报批程序,内设业务机构领导人员推行聘任上岗,打破身份限制。
(八)改革职称评聘制度。职称评聘突出评价人才对推动地震科技进步和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实际贡献,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倾向。完善针对不同类型工作性质的分类职称评价体系和方法。科研系列职称评聘更加注重创新能力,合理设置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更多采取同行评价机制;工程系列职称评聘更加突出实用效果,强化实绩考核机制,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全面下放副高职称评审,结果不再报备;试点下放正高职称评审;推行有突出贡献人才、急需紧缺人才职称直聘;推进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动态管理,向业绩突出岗位倾斜。
(九)完善人才分类考核评价机制。用人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政策,完善体现科研事业单位特点的管理人才和科技人才考核评价制度,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突出对人才品德、能力和成果业绩的综合考核评价。强化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实效在人才评价体系中的地位,根据科学研究、技术研发、业务支撑与系统运维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分类制定考核评价办法。
(十)转变人才管理方式。中国地震局机关要转变观念,创新方式,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重点是管方向、管规划、管政策、管监督,为用人单位做好服务保障。要克服人才管理行政化倾向,不简单套用党政领导干部管理办法管理科研业务机构学术领导人员和专业人才。逐步推行研究机构领导人员聘任制、事业单位职员制。局属单位在机构编制数内,可自行确定内设业务机构设置。
四、完善激发人才活力的政策措施
(十一)建立人才专项资金。建立中国地震局本级和局属单位人才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实施地震人才工程,各类科研和业务人才培养、激励、引聘,支持创新团队建设与运行,搭建人才发展平台,改善人才的工作生活条件和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