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气办函〔2022〕103号
各省(区、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精神,办公室结合中国气象局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制定了《中国气象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现予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5月20日
中国气象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中国气象局政务公开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围绕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深化气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转变职能,提升质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1.深化部门行政法规和规章集中公开。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持续更新中国气象局网站上的行政法规文本。全面推进规章集中统一公开,2022年底前完成国家级、省级气象现行有效规章通过气象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工作。(牵头单位:法规司,协作单位:各省(区、市)气象局)
2.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在各级气象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022年底前国家级和省级气象部门率先完成。(牵头单位:办公室,协作单位:各内设机构、各省(区、市)气象局)
3.推进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加强统筹协调,更好发挥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积极作用,以完整准确、动态更新的气象现行有效制度体系,为机关各职能机构办理气象政务服务事项、编制气象权责清单提供基本依据。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推广使用,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各项制度规定,保障和监督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牵头单位:办公室,协作单位:各内设机构)
4.提升政策解读发布质量。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充分评估政策本身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以及时机和形势可能产生的附加作用,避免发生误解误读。加强气象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办公室、法规司,协作单位:各内设机构)
5.提高政策咨询服务水平。加强政策咨询服务,组织有关职能机构积极解答企业和群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助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继续强化中国气象局政府网站局长信箱、公众留言的政策咨询服务功能,完善咨询服务机制,加强内部协调,提高政策咨询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牵头单位:办公室,协作单位:各内设机构)
6.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增强保密意识,着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牵头单位:办公室,协作单位:各内设机构)
7.分类确定信息公开方式。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应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牵头单位:办公室)
8.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制度。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牵头单位:法规司)
9.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气象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推进气象政府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强化气象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传播气象工作和气象服务信息。(牵头单位:办公室)
10.加强组织指导。强化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确保气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组织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加强政务公开监督考核,促进气象系统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牵头单位:办公室,协作单位:各内设机构、各省(区、市)气象局)
各省(区、市)气象局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中国气象局办公室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