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美术作品收藏和捐赠奖励项目实施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中国美术馆 、中央美术学院 :
按照《国家美术作品收藏和捐赠奖励项目实施办法(暂行)》(文艺发〔2015〕13号)规定,请各地、各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做好2022年度国家美术作品收藏和捐赠奖励项目总结工作,总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 项目总体情况
介绍项目 实施进度以及实施效果等总体情况。
二、 收藏和捐赠情况
介绍 捐赠 工作实施进展 ,作品入藏情况 。入选项目均须 提供 最终收藏作品的 清单 或图录 。
三、 展览和研究情况
介绍 展览 和 研究 实施进展,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相关的 宣传、出版 、学术研讨、数字化展示 等 方面内容。如有出版物请一并报送。
四、 经费执行情况
(一) 文化和旅游部拨付的 扶持资金 执行进度、使用途径等情况。 资金 未执行完毕的,应说明原因。
(二) 本馆或当地政府配套资金投入情况 。
入选项目实施单位应 于 2022年10月23日 前,将 经由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审批并盖章后的项目总结材料及实施 情况 表(见附件) 报送至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 中央和国家机关 直属单位 可 直接报送。
如确有特殊 原因导致无法 按计划实施 项目 ,应 说明原因和 项目 实施进度 ,并明确 计划完成时间以及 相应的 保障措施。
报送的材料须 如实反映项目实施和 资金 执行情况,如有弄虚作假,将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联 系 人:艺术司美术处 刘闻攀
联系 地址:北京市 东城区 朝阳门北大街10号
邮 编: 100020
联系电话:010-598817 64
电子邮箱:whbyss926 @ 163.com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
20 22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