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3698号(医疗卫生类327号)提案答复的函
委员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家庭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中重要地位的提案》收悉,根据我委工作职能,现答复如下:
一、 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我委将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清单,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制定印发了《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规范(试行)》,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础上,进一步细化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服务内容和要求,聚焦新生儿期、婴儿期、幼儿期和学龄前期,明确要求不同时期开展不同检查,主要包括眼外观检查、眼病高危因素询问、视物行为观察及其他眼科适宜技术检查,目的是筛查儿童常见眼病和视力不良。一是筛查早产儿视网膜病变、先天性白内障、先天性青光眼等致盲性眼病;二是筛查屈光不正(远视、近视、散光和屈光参差)、斜视、弱视、上睑下垂等引起儿童视力低下、视觉发育异常的常见眼病;三是筛查儿童远视储备量,即生理性远视状态,对可能发生的近视早期监测和预警,推动儿童近视防控的关口前移。
同时,印发《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健康指导要点》,明确要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眼病筛查和视力评估后,应结合检查结果及时向家长普及儿童眼保知识,开展健康指导,引导家长重视保护0~6岁儿童远视储备量,强调远视储备量不足可能会发展为近视。6岁之前的儿童,防控近视的重点是形成良好的用眼习惯,积极参加户外活动和体育运动,防止远视储备量过早过快消耗。
二、 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为持续推进“十四五"期间我国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眼健康水平,我委制定《“十四五"全国眼健康规划(2021-2025年)》,将儿童青少年这一重点人群和近视等屈光不正这一重点眼病作为工作重点。
(一)对于主动检测0—6岁学龄前儿童的远视储备量的建议。强化0-6岁儿童眼健康服务平台建设,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确保检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落实《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规范(试行)》,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和综合医院眼科的联动作用,构建上下分工、各有侧重、密切合作的儿童眼保健服务网络,早期筛查儿童常见眼病并矫治视力不良。
(二)对12岁以下孩子建议利用假期进行散瞳验光、为孩子营造良好的近视防控环境、培养孩子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的建议。建立完善公益性眼健康科普知识库和科普宣传平台,发挥眼科专业人员技术优势,利用新型主流媒体加强眼健康宣教,增强公众眼病防治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以“关注普遍的眼健康"为主线,以全国爱眼日、世界视觉日等时间节点为重点,加强眼健康科普宣传。指导眼科医疗机构在寒暑假等儿童青少年就诊高峰期,组织开展眼科疾病义诊、科普教育等公益活动。
(三)对于切忌病急乱投医的建议。在加强眼健康科普宣传的同时,指导医疗机构落实《近视防治指南》等要求,推动近视科学矫治。科学开展验光等检查,强化高度近视患者早期预警和干预,提升近视早期诊断、早期控制能力,减少因高度近视而导致的视觉损伤。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开展近视矫治服务,加强近视相关手术操作监管。
三、 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我委将继续坚持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眼病防治工作模式,聚焦儿童青少年这一重点人群和近视等屈光不正这一重点眼病,推广适宜防治技术与诊疗模式,不断提升儿童青少年眼健康整体水平。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