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4498号建议的答复
工信建议〔2022〕20号
戴继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辽宁创建国家流体机械创新中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既是完善国家制造业创新体系的根本举措,更是落实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建成制造强国的战略支撑。经过几年的探索实践,制造业创新中心已基本形成领域明确、区域竞合、上下衔接的建设格局。
一、 已开展工作情况
(一)顶层设计不断完善
我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强化顶层设计,联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共同发布《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实施指南》,印发《关于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升级为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条件》等文件,确定了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总的实施纲领,提出了统筹推进国家和省级两级创新中心建设的思路,明确了省级创新中心的升级条件。
(二)发展模式日益清晰
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采取“公司+联盟"的模式运行,打造新型国家级创新联合体。创新中心依托公司由领域内主要的骨干企业及产业链上下游单位共同出资成立,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组建的创新联盟是创新中心辐射带动行业发展的主要支撑力量。创新中心突出关键共性技术突破、技术工程化、成果产业化等三大任务,通过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产业孵化、知识产权运营等商业模式创新,实现自我可持续发展。
(三)网络布局持续完善
聚焦战略性、引领性和基础共性重点领域,我部已在动力电池、增材制造、信息光电子、印刷及柔性显示、机器人等领域建设了21家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在现代中药、硅基混合集成等领域设立了2家国家地方共建创新中心,各地认定了223家省级创新中心,以制造业创新中心为核心节点的制造业创新网络基本形成。其中,我部已在辽宁省组建了国家机器人创新中心,支持辽宁省在燃气轮机、冷热技术、掘进装备等领域建设了6家省级创新中心。
(四)动态管理不断强化
我部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培训会等形式,向包括辽宁省在内的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宣贯制造业创新中心有关文件精神,鼓励各地依托自身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加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作为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的支撑和补充。同时,严格实施闭环管理,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按照制造业创新中心运行特点和创新规律,科学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加大对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的考核评估力度,促进创新中心提高建设运行水平。
二、 下一步工作考虑
“十四五"期间,我部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战略性、引领性和基础共性重大需求,在重点领域布局一批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汇聚各类创新资源,重点解决产业关键共性技术供给不足和技术成果工程化、产业化不畅等问题,支撑产业链创新水平提升。
辽宁省在流体机械领域拥有较好的产业基础,沈阳鼓风机集团是我国高端装备领域的骨干企业,具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和创新能力,您提出的建议非常重要。下一步,我部将加大对辽宁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的指导力度,支持沈阳鼓风机集团牵头推进省级流体机械创新中心建设,积极汇聚领域内创新资源,加强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探索完善创新中心的运行机制和模式,支撑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和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010-68205231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