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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中国老龄协会综合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展播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老龄办)、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老龄办)、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指示 精神 ,认真落实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 》 ,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工作主线,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 倡导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 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国家 广播电视总局 、中国老龄协会决定联合开展 2022年 全国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展播活动。


  一、 总体要求
  采取向社会公开征集的方式,引导提升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设计创作水平,推 选 出一批导向正确、创意新颖、题材丰富、艺术性强、群众接受度高的优秀敬老养老助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 倡导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 进一步促进家庭和睦、代际和顺、社会和谐,弘扬 敬老养老助老 社会 风尚 ,营造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良好氛围。
  二、 主题内容
  参评作品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科技创新相统一,自觉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重点突出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
  (一)聚焦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召开党的二十大是今年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头等大事, 要 深入挖掘伟大建党精神,大力讴歌 党的 十八大以来 老龄事业 取得的光辉成就,充分展示新时代 老龄工作发展的丰硕成果,反映中国人民踔厉奋发的精神面貌,激励人们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二)聚焦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 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关于老龄工作的 决策部署, 宣传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 宣传老龄 相关 法律法规和 政策 ,营造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良好氛围 。
  (三)聚焦 孝亲敬老 传统文化。 充分体现 孝亲敬老 传统文化的文明内涵和时代价值,引导全社会关注和尊重老年人,增强不同代际间的文化融合和社会认同,给予老年人更多生活上的帮助和精神上的慰藉 。积极倡导 “智慧助老” , 鼓励以多种方式帮助老年人解决运用智能技术困难, 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四 )聚焦积极老龄观 、 健康老龄化理念 。 倡导全社会积极看待老龄社会,积极看待老年人和老年生活。鼓励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 , 引导老年人保持老骥伏枥、老当益壮的健康心态和进取精神,发挥正能量,作出新贡献。加强老年健康知识宣传和教育,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
  ( 五 )聚焦 老年人权益保障 。 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宣传老年人优待政策和服务措施,梳理 涉老权益案件的类型和特点, 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 提高老年人 识骗防骗能力 , 推动在全社会树立 维护 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形成关心关爱老年人的 社会 氛围。
  (六)聚焦典型榜样。 围绕各地涌现出的 敬老养老助老 模范和老有所为典型,深刻挖掘背后的感人事迹,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
  三、 征集要求
  (一)作品形式
  参评 公益广告作品共分广播作品、电视作品两种形式,须符合《 2022年 全国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作品创作要求》(见附件1)规定。
  (二) 参评 对象
  具备公益广告创作能力的境内机构和个人均可参加此次征集活动。
  ( 三)时间安排
  作品征集 阶段 :202 2 年 9 月 25 日前, 参评 机构或个人,将报名表(见附件2)连同作品的音 、 视频光盘一同邮寄进行报名,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 2022年 全国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征集 暨展播 活动作品─作者名─作品名”。提交作品文件名称需与参赛表中的名称保持一致。
  作品评审 阶段 : 2022年 10 月3 1 日前,主办单位 组织专家对征集作品 进行 初选、复选、终评 , 确定拟获扶持作品名单 并 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作品,或者有异议但经复核后不影响评审结果的作品,颁发证书及扶持资金,并向社会公告。
  作品展播阶段:2023年9月30日前,主办单位将扶持作品上传至 “ 全国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库 ” ( gy.nrta.gov.cn) ,全国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各网络视听新媒体平台及有关单位可自行下载并展播。主办单位也将积极协调有关新媒体平台,对扶持作品集中展播。
  ( 四 ) 扶持作品
  广播作品:一类作品 2 个,扶持资金 各 5千元;二类作品 4 个,扶持资金各 2 千元;三类作品 6 个,扶持资金各 1 千元;优秀作品 10 个, 无 资金扶持。
  电视作品:一类作品 2 个,扶持资金 各 5 万元;二类作品 4 个,扶持资金各 2 万元;三类作品 6 个,扶持资金各 1 万元;优秀作品 10 个, 无 资金扶持。
  主办单位将对 以上扶持作品 颁发证书 。
  四、 活动组织
  (一)明确责任分工。 本次活动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国家 广播电视总局 、中国老龄协会联合主办。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负责协调全国各级 卫生健康( 老龄 )系统 组织活动 ,对扶持作品的宣传、展播等予以支持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负责协调全国各级播出机构进行作品创作、 扶持 作品展播,并将 扶持 作品纳入“全国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库”。中国老龄协会负责动员社会各界力量进行作品创作 及展播 ,协调落实活动资金,组织协调征集 及展播 相关工作。
  (二)加强组织协调。 各级卫生健康(老龄)部门、广电部门要加强合作,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做好协同配合, 推进活动宣传, 支持优秀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作品制作 及展播 。
  ( 三)遵守法律法规。 申报方在作品征集活动中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抄袭或擅自使用他人作品。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作品必须由作者本人参与创作(合作作者可联名参加),作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不会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等法律纠纷,如因此引起任何相关法律纠纷,由作者本人承担法律责任。同时,申报方应授权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老龄协会将作品用于专家评选及后续宣传推广等用途。
  国家卫生健康委老龄 健康司联系人: 孙洋
  联系电话: 010-62030621
  国家 广播电视总局 传媒机构管理司 联系人: 许旭
  联系电话:010-86098540
  中国老龄协会 宣传部联系人:江钱
  联系电话: 010-58122110
  邮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 1号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全国公益公告创新研究基地) , 邮编: 10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