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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关于支持湖北省申报长江经济带江汉平原国家级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的建议复文摘要


  2010年以来,我部会同财政部支持湖北省实施了湖北省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湖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库区“移土培肥"及配套坡改梯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湖北省南水北调汉江沿线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等3个土地重大工程,中央财政累计下达资金67.11亿元,支持湖北省在重点区域集中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同时,2012-2015年,我部会同财政部按照“以任务定资金"的原则,下达中央补助资金33亿元,支持湖北省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成效明显。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藏粮于地、生态文明建设、精准扶贫等国家战略的决策部署,“十三五"期间,我部将与有关部门一道,继续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努力完成在“十三五"期间再建设4-6亿亩高标准农田的目标任务。目前,我们在抓紧组织编制全国“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的同时,积极商财政部健全完善中央支持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管理制度,依据规划和工作情况,适时启动新一批重大工程建设。湖北省江汉平原是土地整治规划确定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区域,我们将指导湖北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认真落实国家战略和规划要求,加大项目、资金安排的倾斜力度,大力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您提出的“国土资源部、财政部支持湖北省申报长江经济带江汉平原国家级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并批准尽快实施,在中央切块资金安排时加大支持力度"的建议,我们将会同财政部认真研究,有关情况及时与湖北省有关部门联系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