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和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6 号)等有关规定,你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已经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现批复如下 :
一、 核准你公司向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1,470,695,054 股股份、向崔立新发行 704,170,890 股股份、向杨爱美发行 115,891,558 股股份、向耿红玉发行 80,202,643 股股份、向王伟发行 80,202,643 股股份、向天津镕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145,348,837 股股份、向天津源峰磐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 43,604,651 股股份、向 CPE Investment ( Hong Kong ) 2018 Limited 发行 101,744,186 股股份、向 青岛上汽创新升级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发行 58,139,534 股股份、向 嘉兴尚颀颀恒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发行 58,139,534 股股份、向 扬州尚颀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发行 11,627,906 股股份、向 佛山尚颀德联汽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发行 11,627,906 股股份、向 Crescent Alliance Limited 发行 95,930,232 股股份、向 Dylan Capital Limited 发行 29,069,767 股股份、向 无锡云晖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发行 44,186,046 股股份、向 无锡云晖二期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发行 57,558,139 股股份、向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西投珅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发行 37,790,697 股股份、向 青岛裕桥润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发行 29,069,767 股股份、向 哈尔滨恒汇创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发行 8,720,930 股股份、向 山东鼎晖百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发行 29,069,767 股股份、向 上海鼎晖佰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发行 29,069,767 股股份、向 山东宏帆实业有限公司 发行 43,604,651 股股份、向 山东卡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发行 29,069,767 股股份、向 青岛华资橡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发行 14,534,883 股股份、向 深圳秋石睿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发行 8,720,930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 核准你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
三、 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 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 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七、 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中国证监会
2022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