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局关于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00301号(资源环境类018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建中央: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国北方城市洪涝治理能力的提案》由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应急部、气象局共同分办。现就涉及我局的有关内容答复如下:
一、 关于提高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科学性,建设适水韧性城市
中国气象局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组织编制了《城市暴雨强度公式编制和暴雨雨型确定技术导则》,积极推动各级住房建设(城市排水)和气象部门共同开展城市暴雨强度公式编制工作,为各地科学合理地制定防洪排涝规划、建设地下排水系统提供科学支撑。为配合做好适水韧性城市建设,中国气象局拟与住房建设、发展改革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共同推动地方住房建设(城市排水)、发展改革、气象等部门合作,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结合最新的气象观测资料,原则上每间隔 5 年 开展暴雨强度公式滚动修编;开展在气候变化和城市下垫面变化的双重影响下,城市特别是大城市的局地暴雨变化特征分析,为城市防洪排涝规划和城市防涝应急提供科学依据。
二、 关于建立有效的跨部门协作联动机制,提高智慧决策和智慧管理水平
中国气象局高度重视暴雨内涝防治的跨部门协作联动, 2021 年印发《关于推动气象灾害预警联动机制建设的通知》《进一步做好大城市气象预报预警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建立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 加强与城市排水和内涝防范应急部门的沟通协作,开展城市内涝气象风险预警工作,建立城市规划设计和排水管网建设等重大工程气候风险评估机制。 各地气象部门积极与城市运行管理、应急、城管、防汛、住房建设、能源等部门建立以预警信号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共同加强极端天气预警和防范应对。上海、广州、深圳、南京 、 杭州、福州、厦门、南昌、成都、海口、大连、青岛等多个城市气象部门开发了基于高分辨率智能网格的城市气象影响预报预警数字化产品和应用插件,将气象风险管理融入城市精细化管理各个环节。
当前,中国气象局正积极建立 健全城市气象灾害预警应急联动机制。推动地方人大政府出台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法规规章和文件,建立健全以预警信号为先导,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和社会响应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出台气象灾害应急联动阈值指标和防御指南。积极加强与住房建设、防汛、应急管理等部门统筹协调,规范城市排水防涝相关标准,指导各地将雨水管渠设计标准统一转换为“ × 毫米 / 小时”、将内涝防治标准转换为“ × 毫米 /24 小时”,并明确本城市可应对的最大小时降雨量(毫米 / 小时)、最大 24 小时降雨量(毫米 /24 小时)。
三、 关于提升全社会应对城市洪涝灾害的综合能力
中国气象局组织制定了《暴雨监测预报预警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方案( 2021-2025 年)》《中国气象局推进大城市气象保障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暴雨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做好城市防灾减灾救灾,筑牢城市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一是持续建设由地面、高空、卫星、雷达等组成的多源监测网,提升了暴雨实时监测精度和频率;建立了主客观融合预报体系,发展了暴雨客观预报技术、暴雨精细化模拟及预报技术,有效促进了暴雨预报准确率提升。二是 以“一本账、一张图、一张网、一平台、一队伍、一把尺”六个“一”能力建设为抓手,在 全国 县级行政单元开展 基层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建设 ,为基层预警服务能力提升奠定了基础。三是 启动 暴雨预警信号级别、阈值、防御指南、发布用语等试点修订 工作, 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三个叫应”机制,充分发挥基层 60.6 万名 气象信息员作用, 通过探索“气象 + 网格 ”模式,推动气象灾害防御纳入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 。四是联合国家减灾委和应急管理部创建 6397 个 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不断提升基层 应对城市洪涝灾害 防御能力。
四、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中国气象局将继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 与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合作,加强信息共享,推进城市内涝灾害预报预警,健全城市内涝灾害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 一是继续提升暴雨监测预报预警能力,针对华北、东北、西北等北方城市,持续加强科技攻关,逐步解决不同地区主要暴雨类型精准预报预警关键技术难题,提升暴雨、极端暴雨精准预报预警能力。二是在试点省份开展本地多时空尺度降雨气候特征分析,以点带面推进暴雨预警信号调整工作,为全国预警信号业务优化调整提供可借鉴、可推广的示范经验。三是充分利用全国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成果,建立“网格预报 + 隐患点及致灾阈值——风险预警”业务,开展分灾种、分区域、分行业的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服务。四是继续联合应急管理等部门,推动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认定,提高基层社区防范气象灾害能力。五是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预警科普宣传,推进科普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工地,充分应用新媒体平台和短视频等新宣传手段,面向公众加强对气象灾害致灾风险、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灾害防御措施的宣传和解读,提高社会公众依据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自主快速开展防灾避灾的意识和能力。
中国气象局
2022 年 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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