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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118号建议的答复

  李叶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 经商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现答复如下 :


  一、 关于增加财政投入
  农业农村 部高度重视 农产品 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自2020年启动实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以来,持续加大财政投入,会同财政部连续三年共安排中央财政资金 180 亿元 ,撬动社会资金投入 400多 亿元 ,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2020 —— 2021 年 在全国范围内支持2.7万个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产地冷藏保鲜设施, 新增冷藏保鲜能力 1200 万吨 以上。 引导地方财政衔接配套 , 山西、江苏、浙江、江西、四川等 省(自治区、直辖市) 本级财政支持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 提高补贴比例,成为中央财政的有力补充。 其中, 江苏省级财政配套安排补贴资金 5000万元,用于支持 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 工作。 推动出台 金融配套政策 , 建设银行、农业银行、 农担公司等 金融 机构 创新产品 , 优化流程, 支持项目建设和后续运营 资金需求 。推动开发仓储保鲜贷、仓储保鲜 ——新农保、仓储保鲜——浙里担财农贷 等专属金融产品, 累计申贷金额 100多 亿元 。 国家发展改革委 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推荐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清单等方式,支持地方加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减少生鲜农产品产后损失,畅通 “ 进城”渠道,并会同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基础性、公共性重大冷链物流项目建设,推动构建现代冷链物流体系。 下一步, 农业农村部 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统筹利用转移支付资金、衔接资金、预算内投资等多渠道资金,持续加大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支持力度,不断提升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能力。
  二、 关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强化顶层设计,加大政策投入,稳步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2021年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 “ 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对进一步完善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设施布局、构建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创新产地冷链物流组织模式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2022年 印发《 “ 十四五 ” 全国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建设规 划》,重点聚焦农产品产地端, 明确 “ 一个网络、五大支撑 ” 的产地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思路、原则、目标 、 任务 。 项目实施以来 , 政策措施不断优化 ,取得积极进展 。 在补贴主体上, 2020年重点在河北、山西、辽宁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托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实施。


  2021年 扩大至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等, 实施主体增加 已登记的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支持多主体联合建设。 在补贴 种类 上, 2020年主要围绕水果、蔬菜等鲜活农产品 开展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2021年 补贴种类 扩大兼顾地方优势特色品种, 提高 产业匹配度 。 在 补贴 标准上, 按照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 30%进行补贴,单个主体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具体补贴标准由地方制定。对每个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 整县推进试点县给予重点奖补,原则上安排补助资金2000万元,具体由各地结合实际并根据规定的支持对象和补助标准确定。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 部门 积极推进 《 “ 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 《 “ 十四五 ” 全国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建设规 划》 组织落实等工作, 推动各项已出台政策落到实处 。 全面总结建设经验和政策效果,分析研判发展态势, 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扎实推进农产品 产地冷藏保鲜设施 建设,不断增强产地仓储保鲜和商品化处理能力 , 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农业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感谢您对 我部 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 三农 工作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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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农村部
  202 2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