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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7541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们您好: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独立第三方卫生技术评估制度化促进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现答复如下:


  一、 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近年来,卫生技术评估相关政策和技术文件不断完善,积累了丰富应用实践。一是相关政策和技术文件体系不断健全。2016年我委等部门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卫生与健康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推动建立卫生技术评估体系。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发挥卫生技术评估在医疗技术、药品、医疗器械等临床准入、规范应用、停用、淘汰方面的决策支持作用。2019年我委印发《关于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提出科学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二是推动卫生技术评估在卫生健康领域的实施应用。在医疗方面,支持鼓励医疗卫生机构,运用卫生技术评估工具,提高科学决策能力。从贫困地区实际需求出发,遴选并推广一批技术可靠、安全有效、地区急需的卫生适宜技术,就地解决群众就医问题。在医保方面,探索将卫生技术评估应用于医保循证决策,从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等多维度综合研判药品价值,探索出一套符合医保制度需求的卫生技术评估管理运行模式。在医药方面,建立药品审评专家咨询制度,充分发挥卫生技术评估专家作用,为制定药物研发技术指导原则、药品注册审评决策提供技术支持与参考。
  二、 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构建独立第三方评估机制以及第三方开展评估评价的标准体系。充分借鉴国外卫生技术评估在医疗、医保、医药领域准入与退出方面所发挥的角色和作用,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结合我国卫生健康领域实际情况,强化卫生技术评估在医疗、医保、医药领域准入与退出相关国家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参与度,使评估机构从独立第三方的角度,客观公正发挥重要作用。总结国内各研究机构开展卫生技术评估工作情况,加强适宜于我国实际情况的卫生技术评估标准体系建设,为第三方机构开展具体卫生技术评估工作提供权威科学参考。
  (二)关于为独立第三方评估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和基础支撑以及建立利益相关方的监督机制。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推动卫生健康领域国家调查数据、患者登记数据、医保数据和电子医疗记录数据等基础数据的共享,为卫生技术评估机构获得高质量研究数据、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奠定基础;支持推动科学、高质量评估结果的推广应用,探索推动建立行业资助开展独立第三方评估的良性发展模式;加强卫生技术评估人才队伍建设,支持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以及行业内其他相关技术机构为卫生技术评估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资保障,创造有利工作条件和环境。根据卫生技术评估的特性,探索通过规范评估工作流程、鼓励评估结果及过程相关信息公开、同行监督、加强监管、责任溯源、失信惩戒等多种方式,逐步建立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的监督机制,促进良性发展。
  三、 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卫生技术评估发挥更重要作用。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一是进一步明确卫生技术评估发展目标和路径。以决策需求为导向,健全完善卫生健康领域政策决策机制,研究探索将卫生技术评估产出的证据作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重要依据。在法律法规框架,进一步明晰卫生技术评估应用领域,加强评估成果转化应用,更好为政策决策服务。二是进一步加强机构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部门协作和政策协同,完善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推动行业体系和人才队伍的建设。三是进一步加快评估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研究建立适用于我国国情和现实需求的卫生技术评估方法学和评价标准,推动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和共享,夯实卫生技术评估发展重要基础。探索建立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评估、结果应用和利益冲突监督等机制模式。
  感谢你们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