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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评选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局 )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乌鲁木齐市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水务局 ,厅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评选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将 “推优”作为一项增强荣誉感、凝聚向心力的重要政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
  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评选要求, 原则上,自治区各地、各部门推荐先进集体 1 个、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 1 人、先进个人(劳动模范) 1 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择优推荐上报。
  请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和要求,积极推荐上报,于 2022 年 7 月 5 日前,将初步推荐材料( 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 相关表格,不得随意更改格式 )报送至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党委,逾期 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 朱婷婷 葛强
  联系电话: 0991-2821776
  通讯地址: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 462 号人民广场联合大厦 A 座 22 楼(机关党委收)
  邮编: 830000

  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初审推荐表
  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初审推荐表
  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初审推荐对象汇总表
  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非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企业、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推荐审批表
  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推荐对象汇总表
  评选工作联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