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关于新疆神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阳霞矿区卡达希区轮台阳霞煤矿(120万吨/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环审〔2022〕63号
新疆神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新疆神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阳霞矿区卡达希区轮台阳霞煤矿(120万吨/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神新发展发〔2022〕1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该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阳霞镇,2015年5月,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批复阳霞煤矿90万吨/年项目环评文件后,按照自治区“禁止建设120万吨/年以下新建煤矿"的规定而停建,已建工程包括主斜井、副斜井和回风平硐以及井下部分巷道、硐室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批复该项目井田面积11.36平方公里,设计可采储量1.77亿吨(已扣除火烧区留设防水煤(岩)柱储量),设计开采侏罗系中统克孜努尔组上段12层煤(C1上、C1下、C2、C3、C4、C5、C7、C9、C10、C11、C12、C13),设计生产能力120万吨/年、服务年限98.6年,配套建设120万吨/年选煤厂,矿井为高瓦斯矿井。采用斜井开拓,综采一次采全高采煤工艺,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全井田共划分为三个开采水平五个采区,首采区为一水平一采区,设计面积2.47平方公里、可采储量3294万吨、服务年限18.3年,首采工作面长180米、平均采高1.94米、年推进2534米,年产煤炭120万吨。
项目拟利用已建主斜井(净宽3.2米,净断面9.8平方米,提升能力120万吨/年)、副斜井,新建选煤厂(规模120万吨/年,采用TDS智能分选和复合式干法分选工艺)等主体工程,原煤仓(1座,容量3600吨)、产品仓(3座,单座容量2000吨)、矸石仓(1座,容量200吨)、全封闭场内带式输送机(长168米,输煤能力123万吨/年)、矸石充填系统(年充填能力13.6万吨)、矸石临时周转场(占地面积1公顷)、供热工程(采用瓦斯电站余热、矿井乏风余热、空压机余热和2台10吨/小时电锅炉)等储运和公用工程,矿井水处理站(规模2400立方米/天)、生活污水处理站(规模320立方米/天)、危废暂存间等环保工程。
风井场地位于主工业场地北侧,占地面积1.26公顷,对现有回风平硐实施扩建(净宽4米,净断面19.08平方米,回风量120立方米/秒),布置通风机房、瓦斯抽采系统(高负压抽采瓦斯量为6.48立方米/分钟、低负压抽采瓦斯量为17立方米/分钟)、瓦斯电站(6台1000千瓦低浓度瓦斯发电机组)等。产品煤通过新建的全封闭管状带式输煤廊道(采用架空铺设,全长9.4公里,管径300毫米,输煤能力120万吨/年)运至规划的阳霞矿区铁路装卸站后,经矿区规划铁路专用线外运。
该项目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批复的阳霞矿区卡达希区总体规划确定的新建矿井,总体符合规划环评要求。国家能源局以国能发煤炭〔2020〕45号文件核准项目建设。项目实施可能对生态、地下水等产生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缓解和控制。我部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总体评价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 项目建设主要生态环境影响
(一)生态影响。该项目位于天山南麓,属于新疆生态功能区划中确定的托木尔峰和天山南坡中段冰雪水源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地貌为山前中低山地带侵蚀切割地形,总体地形北高南低,山势陡峭,沟谷纵横。土地利用类型以裸岩石砾地为主,主要分布荒漠植被。煤炭开采将形成地表沉陷,预测首采区地表沉陷最大值为14.14米、沉陷面积为4.07平方公里;全井田地表沉陷最大值为18.37米、沉陷面积为13.88平方公里,均以轻度影响为主。其中,轻度影响主要表现为细小裂缝,主要分布在采区中部整体下沉区;中度影响主要表现为裂缝发育,主要分布在采区边缘的轻微水平拉伸区;重度影响主要表现为裂缝密集,主要分布在采区边界水平拉伸较大的区域,局部可能诱发小型崩塌、滑坡等导致水土流失等生态影响。开采形成的地表沉陷对原有地形地貌影响较小,亦不会形成积水区,对井田外的阳霞河和塔里克河影响较小,可能会对局部区域生态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二)水环境影响。评价区地下水匮乏,井田内无水井(泉)分布,第四系孔隙潜水含水层主要在井田外阳霞河、塔里克河河谷局部分布。井田内自上而下主要分布有第四系透水不含水层(主要分布于井田中部的塔克玛扎沟、卡达希沟)、新近系隔水层、新近系孔隙裂隙弱富水性含水层、古近系隔水层、古近系孔隙裂隙弱富水性含水层、侏罗系上统恰克马克组孔隙裂隙弱富水性含水层、侏罗系中统克孜努尔组孔隙裂隙弱富水性含水层。煤炭开采将破坏克孜努尔组含水层,将对恰克马克组含水层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对阳霞河、塔里克河等河流影响较小。生活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等区域发生渗漏可能会对土壤环境和地下水环境造成一定不利影响。矿井水、生活污水若直接排放,将可能对周边水环境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三)其他环境影响。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废水、固体废物等,运营期原煤筛分、破碎、转载、矸石充填系统矸石破碎等环节产生的扬尘等,通风机房、水泵房、破碎设备等产生的噪声等,将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三、 减缓生态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一)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最大限度减少地表扰动。坚持因地制宜原则,统筹生物多样性保护、防沙治沙等相关要求,制定详细的生态保护及沉陷区治理方案,按照“边开采、边修复"要求落实生态保护和修复措施,对沉陷区采取人工修复和自然恢复相结合的措施,维持荒漠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建立地表沉陷岩移观测和生态监测系统,加强岩移变形跟踪观测和生态影响长期跟踪监测,在阳霞河相关区域留设足够的保护煤柱,根据观测结果采取必要优化措施,避免煤炭开采等对其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鉴于本工程所在区域生态脆弱,应开展工程影响区生态修复专题研究,并根据研究结果实时优化和完善矿区生态修复措施。
(二)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严格遵循“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建立地下水保护和应急方案。严格落实地下水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对矸石临时周转场、生活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油脂库等区域实施重点防渗。制定并落实矿区及周边区域地下水水位、水质跟踪监测计划,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系统,重点关注地下水变化对阳霞河产生的次生影响,并根据影响情况及时优化调整开采方案和保护对策措施。
(三)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新建一座规模不低于2400立方米/天的矿井水处理站和一座规模不低于320立方米/天的生活污水处理站,矿井水和各类污(废)水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跟踪监测矿井水水量、水质变化情况,根据不同开采阶段实际情况,适时优化矿井水处理工艺和综合利用方案。建设足够容量的事故池,加强相关设施运行维护,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在非正常工况、事故状态下,各类污(废)水均得到妥善处置,不外排。
(四)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项目采用瓦斯电站余热、乏风余热、空压机余热等方式供热,电锅炉作为补充和备用热源。原煤、产品煤、矸石采用筒仓贮存,原煤筛分破碎等环节采取布袋除尘器等措施,输送转载等产尘环节采取除尘设施,场内输煤采用全封闭措施,煤炭采用全封闭管状输煤廊道和矿区规划铁路专用线外运。配合相关部门尽快推进矿区规划铁路专用线建设,实现煤炭铁路同步外运。同步建成瓦斯电站,瓦斯电站烟气排放应满足相关政策和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