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业务公告2022年第173号--关于决定第二次续发行2022年记账式附息(十九期)国债的公告
国债业务公告2022年第173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第 二 次续发行 202 2 年记账式附息( 十九 期)国债,已 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国债计划续发行 621.2 亿元,实际续发行面值金额 621.2 亿元。
二、 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 202 2 年记账式附息( 十九 期)国债相同,即起息日为 202 2 年 9 月 1 日,票面年利率为 2.6 %; 利息按半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3月1日(节假日顺延,下同)、9月1日,2032年9月1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经招标确定的续发行价格为 98.21 元,折合年收益率为 2.89 % 。本次续发行的国债从招标结束后至202 2 年 12 月 1 日进行分销,从 12 月 5 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 1381.3 亿元合并上市交易。
其他事宜按《国债业务公告》(202 2 年第1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22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