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东的批复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权变更有关事宜的请示》(阳光保险〔 2022〕56号)及相关补充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3.5亿股股份划转给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3.5亿股股份划转给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划转后,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你公司 7亿股股份,占你公司总股本的6.76%;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你公司3.5亿股股份,占你公司总股本的3.38%。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持有你公司股份。
二、 你公司应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完成上述股权变更事宜。
三、 你公司应加强股权管理,进一步完善股权结构,严格控制股东关联交易,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机制,防范和化解风险。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