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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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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正向激励,有效调动和激发地方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1年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46号)精神,结合省政府综合督查、专项督查及省级部门日常督查情况,经省政府同意,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10个设区市、71个县(市、区)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33个方面激励支持措施。希望受到督查激励的地方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取得新的更大成绩。省级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兑现督查激励措施,加强工作指导,确保督查激励工作取得实效。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做好各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各地、各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突出高站位和实干事相结合,更好发挥数字化改革引领、撬动、重塑作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稳进提质、除险保安、塑造变革,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狠抓落实,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突破性进展、标志性成果,努力在新的赶考之路上为全国大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件: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名单及激励措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名单及激励措施
  一、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杭州市、嘉兴市,杭州市余杭区、淳安县、义乌市。(按行政区划排列,下同)
  2022年对上述地区,在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省级相关试点时予以倾斜支持,对其行政区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列为省重点建设项目、省重大产业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二、推进数字化改革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杭州市、温州市,杭州市富阳区、诸暨市、义乌市、江山市、仙居县。
  2022年对上述地区,给予一定财政资金奖励,用于统筹推进数字化改革。(省数字化改革“1+5+1”牵头单位组织实施)
  三、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的设区市
  湖州市、嘉兴市、台州市。
  2022年对上述地区,在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奖补资金时予以倾斜支持。(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四、推进“一带一路”重要枢纽建设工作成效明显的县(市、区)
  杭州市钱塘区、宁波市北仑区、义乌市。
  2022年对上述地区,优先支持其行政区域内开发区(园区)提升发展、国家和省级“一带一路”发展平台建设、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申报,优先支持其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等外贸新业态及数字贸易、服务贸易等领域试点探索;对其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推荐列入国家“一带一路”项目库、国家重大外资专班项目,优先纳入省级“一带一路”项目库、重大外资项目计划。(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组织实施)
  五、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主动、成效较好的设区市
  杭州市、湖州市、衢州市。
  2022年对上述地区,优先支持其申报国家和省级相关试点示范,对其行政区域范围内涉及重大结构调整、低碳高效的项目优先列为省重点建设项目、省重大产业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实施)
  六、加快发展海洋经济工作主动、成效明显的设区市
  宁波市、金华市、台州市。
  2022年对上述地区,在安排海洋(湾区)经济发展资金时予以倾斜支持,对其行政区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列为省重点建设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七、全面推进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杭州市、宁波市、金华市、丽水市,文成县、长兴县、常山县。
  2022年对上述地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列为省重点建设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八、推动山区高质量发展工作有力、成效明显的县(市、区)
  江山市、开化县、缙云县。
  2022年对上述地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列为省重点建设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实施)
  九、实施低收入农户基本同步现代化行动成效明显的县(市、区)
  嘉善县、兰溪市、衢州市衢江区、天台县、缙云县。
  2022年对上述地区,在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时予以倾斜支持。(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实施)
  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成效明显的县(市、区)
  杭州市余杭区、象山县、泰顺县、永康市、玉环市。
  2022年对上述地区,在安排省乡村振兴绩效提升奖补资金时予以倾斜,支持其在农业农村改革试点等方面先行先试。(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实施)
  十一、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2.0版,深化数字经济系统建设,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成效明显的县(市、区)
  宁波市江北区、乐清市、嘉兴市秀洲区、义乌市、衢州市柯城区。
  2022年对上述地区,在安排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资金时予以倾斜支持,在深化数字经济系统建设试点应用、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国家试点示范项目、重大产业布局和重大项目落地上予以倾斜。(省经信厅组织实施)
  十二、推动工业稳增长和技术改造,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培育“单项冠军”企业成效明显的县(市、区)
  余姚市、温州市龙湾区、诸暨市、岱山县、丽水市莲都区。
  2022年对上述地区,在安排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资金时予以倾斜支持,在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智能化技术改造、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和产业重大项目落地,服务型制造和工业设计等试点安排方面予以优先支持。(省经信厅组织实施)
  十三、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有力、成效明显的县(市、区)
  杭州市钱塘区、宁波市镇海区、平湖市、武义县、台州市黄岩区。
  2022年对上述地区,在安排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资金时予以倾斜支持。(省经信厅组织实施)
  十四、打造三大科创高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效明显的设区市
  温州市、湖州市、绍兴市。
  2022年对上述地区,增加20%“尖兵”“领雁”等攻关计划申报限额数,围绕地方重点产业发展优先支持开展先行试点,优先支持省级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建设。(省科技厅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