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平整河北省区域内土地,实施规模化生产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建议复文摘要
2012年以来,根据国务院提出的“十二五"期间建设4亿亩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的目标,我部会同财政部按照《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和《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按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计划分配中央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补助地方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2012-2015年,中央财政共下达河北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41.9亿元。此外,为统筹中央、地方资金,发挥资金的整体优势,2010-2012年,我部会同财政部与河北省人民政府签订协议开展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中央财政共下达资金25亿元。通过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改善了当地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增加了耕地面积,提升了耕地质量,增加了农民收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藏粮于地"、生态文明建设、精准扶贫等国家战略的决策部署,“十三五"期间,我部将与有关部门一道,继续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努力完成在“十三五"期间再建设4-6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的目标任务。我们正在抓紧编制“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目前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河北省仍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重点区域。下一步,我部将会同财政部等部门,依据“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等相关规划,继续支持河北省开展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