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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业务公告2022年第102号——关于决定第一次续发行2022年记账式附息(十四期)国债的公告

  国债业务公告2022年第102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第 一 次续发行 202 2 年记账式附息( 十四 期)国债,已 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国债计划续发行 850 亿元,实际续发行面值金额 850 亿元。
  二、 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 202 2 年记账式附息( 十四 期)国债相同,即起息日为202 2 年 7 月 15 日,票面年利率为 1.88 %;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2023年7月15日(节假日顺延)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 。经招标确定的续发行价格为 100.27 元,折合年收益率为 1.7 % 。本次续发行的国债从招标结束后至202 2 年 8 月 4 日进行分销,从 8 月 8 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 856.5 亿元合并上市交易。
  其他事宜按《国债业务公告》(202 2 年第1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 国财政部
  202 2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