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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畜牧业管理(农业农村)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各县(市、区)畜牧业管理(农业农村)局,东丰县梅花鹿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局机关相关处室及直属单位:
  现将《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农计财便函〔2022〕196号)转发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切实做好畜牧业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一、各县市畜牧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谋划、储备和组织申报工作,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严把审核关,确保项目质量。申报项目,要符合规划、指南要求。前期工作扎实、成熟度高的项目,要确保投资计划一经下达即可开工建设。
  二、各县市畜牧部门要加强指导,认真组织项目单位编制可研报告、实施方案。中央投资支持方式为直接投资的项目应编制可研报告,投资补助的项目应编制实施方案。可研报告、实施方案应达到相应的深度规定要求。
  三、各县市畜牧部门申报文件请于2022年6月24日前报送省局规划财务处,一式3份,同时报送省局相关业务处室1份。
  联系人:规划财务处 魏艳华 0431-88906547
  畜牧发展处 张晓宇 0431-88906673
  防疫监督处 辛晓东 0431-88906672
  兽医药政处 刘宏伟 0431-88906671
  饲料饲草处 李英春 0431-88906664
  畜产品加工管理处 陶 民 0431-88906637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杨国锋 0431-88906783


  附件:1.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2.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四五” 全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规划》和《“十四五”数字农业建设规划》的通知
  3.2022-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储备指 南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2022年6月15日


  附件1.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附件2.“十四五”全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规划
  附件2.“十四五”数字农业建设规划
  附件3.2022-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储备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