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典智库法规速递

自然资源部关于在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建设中给予土地增减挂钩更优惠政策支持的建议复文摘要


  综合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对探索城乡统筹发展途径、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积极配合发展改革等部门,积极推动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并在实践探索中不断完善增减挂钩管理措施。

  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的目的是,调整优化城乡用地布局,促进新农村建设、当地新型城镇化和县域经济发展。如果全面扩大增减挂钩指标使用范围,会造成用地指标过度向城市集中,影响农村和县域经济长远发展。因此,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现阶段增减挂钩只能在县域范围内进行。但是,为了有效推动灾后重建、扶贫开发和生态移民搬迁等工作,增加返还农村资金,经国务院同意,从2014年起,只允许国家确定的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纳入国家相关规划的生态移民搬迁地区,将部分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挂钩使用。现阶段,陕西省礼泉县在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中开展增减挂钩只能控制在县域范围内。今后,我们将进一步考虑扶贫开发等工作需要,并与有关试点相衔接,继续完善和拓展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发挥增减挂钩在促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中的作用。

  需要说明的是,开展增减挂钩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情况较复杂,在推进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收益权、监督权,凡农民不愿意的不得强行开展;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当地乡村风貌、自然人文景观和生态环境,保护具有历史文化和景观价值的传统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