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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丹江口库区地质灾害防治确保水库安全的建议复文摘要


  一、 加强丹江口库区地质灾害防治的建议十分重要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库区(湖北省)位于秦巴山区南麓,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地质灾害多发易发,是我国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地区之一。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实施以来,随着移民迁复建工程等人类工程活动日益强烈和水库进入蓄水期,形成的大量人工边坡和库岸多数未采取及时有效的防治措施,存在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根据国内外大中型水库的普遍规律,水库蓄水之后水位上升及水位涨落不但会增加现有涉水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不稳定性,还将在库岸再造工程中产生大量崩岸、滑坡等新的地质灾害。
  加强丹江口水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关系到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和谐稳定、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而紧迫任务。
  二、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新的战略高度,明确提出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气象、地质、地震灾害防御能力。近年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和《关于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的若干意见》,对地质灾害防治做出全面部署。2012年,经国务院同意,我部发布实施了《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规划》和《全国地面沉降防治规划》,明确了防治任务和措施等。
  三、 国土资源部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丹江口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我部和有关部门对丹江口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高度重视,2012年6月时任部长徐绍史同志曾亲临现场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是支持湖北省开展了丹江口库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基本查清了库区地质灾害情况;二是多次派出相关负责同志和专家到丹江口库区实地调研和指导防治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库区防治工作;三是商财政部,2009-2013年在中央财政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中安排近3000万元,对郧县城关镇黄家槽滑坡、杨溪镇财神庙滑坡等6处因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了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并于2013年安排2.07亿元,由湖北省用于包括丹江口库区在内的有关县(市)山洪灾害防治工作。
  四、 关于加强丹江口库区地质灾害防治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五条明确规定: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2014年11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库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有关问题的复函》,已要求地方编制丹江口库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方案。
  对于丹江口库区内因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由地方按照相关程序向我部和财政部申报,我部将继续商财政部给予重点支持。
  今后,我部将继续指导地方和有关部门做好丹江口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专业监测和群测群防,特别是库水位涨落期和降雨期,加密监测,及时预警,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对库区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