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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关于“以科学的指标准确反映我国城市化真实水平”建议的答复(摘要)


  一、 关于“城市化"和“建制镇"的问题
  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都是我国城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小城镇处于城市与农村的过渡地带,是集聚非农产业、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的重要载体。我国现在2万多个建制镇,镇均人口8000人左右,其中人口在10万以上的有200多个,有的特大镇已经具备了小城市的体量。这些小城镇在生产生活组织方式等方面,具备现代城市的基本特征,把这些在镇上工作生活的居民纳入城镇人口统计口径,能更好区分人口的空间分布与经济社会特征。因此,采用“城镇化"的表述,能比较好地准确描述伴随工业化发展,非农产业在城镇集聚、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的自然历史过程,也更符合我国国情。
  二、 关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两个指标的问题
  目前有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与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两个指标,这两个指标含义不同,数据存在差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是指城镇中的常住人口占全部人口的比重。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是指具有城镇户籍的人口占全部人口的比重。《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将城镇化水平和发展质量稳步提升作为重要目标,要求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左右。
  城镇化率作为单一指标,反映的是人口在城镇地域的聚集程度,并不能全面反映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新型城镇化的主要指标包括城镇化水平、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资源环境等方面,将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职业技能培训覆盖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保障性住房覆盖率、城市基础设施和环境质量都纳入指标体系,这些指标能从不同侧面对新型城镇化发展进行度量。
  三、 关于设计市民化系数的建议
  市民化系数内含就业、义务教育、公共医疗、保障性住房、低保和养老等因素,用以反映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程度,并设想通过不同权重,测算出相应系数,对城镇化率进行加权。能够更全面更好地反映城镇化质量和市民化进程,也是《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指标体系涉及的重要内容。
  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吸纳这些建议,与科研机构合作,积极开展对市民化系数和加权城镇化率的课题研究,对相关指标进行量化,准确反映我国城镇化真实水平;继续建立健全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和统计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规范统计口径、统计标准和统计制度方法,不断改进和完善城镇化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