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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3400号(农业水利类293号)提案的答复

  郑裕 国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海钓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 。经商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 现答复如下 :


  一、 关于完善海钓管理制度
  海钓是休闲渔业的重要业态之一,产业链长,经济和社会价值高,能够带动海洋旅游、渔具 制造、饵料生产 等行业发展,对于 推动 沿海传统捕捞 业 向 二、 三产业转型 ,降低海洋捕捞强度,保护海洋渔业资源 具有重要意义。我国拥有 18000 多公里海岸线, 海岛众多,海洋渔业资源较为丰富, 发展海钓产业 具有一定的 优势 。 2021 年,全国休闲垂钓及采集业产值为 252.21 亿元,占休闲渔业产值的 31% 。 我部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 包括海钓在内 的休闲渔业发展。 国务院批准实施 的 《 “ 十四五 ” 海洋经济发展规划》 明确提出 , 要促进海洋渔业提质增效,推动渔业与休闲旅游等产业紧密融合。 我部在《 “ 十四五 ” 全国渔业发展规划》中 明确支持发展休闲 渔业, 要求 依托海域等 资源 发展休闲 垂钓 等产业 ,加强对休闲 垂钓行为等监管,促进相关产业规范发展 。 下一步,我部将加快推进 渔业法 等相关法律修订进程,为休闲渔业发展提供法律支撑。同时,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加大对海钓管理制度的研究,并鼓励有意愿、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为规范海钓管理积累经验。
  二、 关于统筹休闲渔船管理
  现有渔船管理相关 法律法规和 制度 政策主要针对从事 传统 渔业生产 的 船舶。 从事 休闲 渔业的 船舶 是 近年来随着 休闲旅游业的兴起产生的一 类 新 型船舶, 其定义、 功能 和 管理职责尚未明确 ,现有 法律法规和规定对 其适用性不强 。 从目前各地发展情况看,此类船舶 生产经营方式 多样 , 船舶 类型 不一 , 监督管理涉及交通 运输 、文化旅游、渔业 、公安 等多 部门。根据 业务 相近原则,我部高度关注 休闲渔船的监督管理 , 充分调研各地休闲渔船发展和管理情况 , 深入研究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 指导地方渔业 部门根据职责加强监督管理, 规范渔业生产行为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 加大政策研究力度,进一步明确管理要求和责任,推动休闲渔船规范有序发展 。
  三、 关于提高海钓产业组织化程度
  您提出的海钓应与国家级海洋牧场建设相结合 ,这 与我部对海洋牧场的要求 是 一致 的 。 近年来,我部积极支持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共创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 153 个 。 通过海洋牧场与休闲渔业、旅游观光等相结合,每年接纳游客超过 1600 万人次。 海洋牧场 经营主体 可以 通过发展休闲垂钓、渔文化体验等多种形式的休闲渔业,促进与海钓等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海洋牧场 的 综合效益。 下一步,我部将与有关部门 沟通协调, 按照 “ 谁登记谁负责安全监管 ” 的 原则, 指导地方 强化游客人身安全、从业人员准入资格、船舶安全监管 和 海上航行、临水休闲的安全指导,推动从业人员办理人身实名制保险,促进休闲渔业、海钓产业的健康发展。
  交通运输部表示, 根据《游艇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08 年第 7 号),游艇是指游艇所有人自身用于游览观光、休闲娱乐等活动的船舶。 游艇及游艇俱乐部的管理应符合《游艇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自然资源部 表示, 将积极支持海钓及相关产业用海,推动渔业与休闲旅游等产业协同发展。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2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