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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教育局: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现提前下达2023年“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补助经费预算(项目代码:10000013Z135050009059),专项用于向支教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等补助。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

  各地要做好2023年预算分解下达工作,确保应承担的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切实加强资金管理,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附件:提前下达2023年“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补助经费预算表

  财政部

  教育部

  2022年10月31日

  附件

  提前下达2023年“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补助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省份(单位) 金额
合计 31412
1 河北     716
2 山西     265
3 吉林    113
4 黑龙江    236
5 安徽    735
6 江西    1463
7 河南     1804
8 湖北     1188
9 湖南     1661
10 海南     131
11 内蒙古 601
12 广西 3751
13 重庆     806
14 四川    3218
15 贵州   3535
16 云南    1208
17 西藏   572
18 陕西     2579
19 甘肃     1819
20 青海     1461
21 宁夏 476
22 新疆 2938
23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