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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0996号建议的答复

  工信建议〔2022〕135号
  
  李志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关于加快出台减税降费新政
  针对当前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工业和信息化部作为国务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积极履行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推动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如,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对中小微企业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或暂停预缴增值税;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对小微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等。上述政策中,既有阶段性措施、又有制度性安排,既有减免政策、又有缓缴退税措施,既有延续性安排、又有新增部署。这些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出台及时,精准支持企业纾困,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推动了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此外,针对近期中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5月9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加力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措施》,从加大资金支持、缓解融资难回款难、推动降成本扩需求和加强服务保障等4方面提出10条具体举措;5月31日,国务院出台《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提出6方面33条政策措施,其中有14项24处涉及支持中小企业,这些政策针对性强、有力有效,与前期已出台的政策形成合力,将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支持力度。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认真研究,配合财税部门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继续推动增值税、消费税等改革,并及时做好政策跟踪评估。
  二、 关于新增支持一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自2021年起,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开展三批次中央财政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遴选工作,坚持向补短板、填空白以及关键产业链上的“小巨人"企业倾斜。目前已确定支持1900余家“小巨人"企业,安排财政资金超过46亿元。2022年4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启动了第三批中央财政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遴选工作,坚持向补短板、填空白以及关键产业链上的“小巨人"企业倾斜。目前已确定支持543家“小巨人"企业,安排财政资金超过10亿元,并明确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加大创新投入、推进“补短板"“锻长板"、与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促进网络化智能化改造等领域。本次入选的543家企业,工业“六基"领域企业占比超9成,这些企业普遍聚焦实业、做精主业,平均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达8.1%,平均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并实际应用17.5个,61家企业建设国家级研发机构,419家企业建设省部级研发机构。3家入选企业2021年度荣获国家科学技术奖。企业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中位数为26.1%,利润平均增长率中位数为51.2%。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财政部积极发挥好中央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动提升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和质量,助力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做实做优做强。
  三、 关于实施优质企业梯度培育计划的建议
  为落实《“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有关工作部署,在前期开展培育工作的基础上,2022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办法》将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的相关内容整合,明确了不同梯度企业的评价主体、标准、管理原则、培育思路,形成了系统的梯度培育方案。作为优质中小企业培育的三个层次,上述三类企业相互衔接、共同构成梯度培育体系。其中,创新型中小企业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是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中坚力量。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位于产业基础核心领域和产业链关键环节,创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技术、细分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核心力量。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累计培育“小巨人"企业4762家,带动各省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8万多家。《办法》出台后,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日益完善,更有利于今后协调各方资源支持优质中小企业发展。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对优质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依托培育平台搭建优质中小企业数据库,加强政府服务对接和监测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政策和开展精准服务。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培育100万家创新型中小企业、10万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四、 关于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是释放大企业创新活力、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潜力的有效渠道,是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资委2018年联合印发《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培育了一批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逐步显现了一些典型融通模式,融通发展覆盖范围不断拓展,融通发展微生态体系初具雏形。但是,在发挥大企业引领带动作用、促进中小企业融入大企业生态圈、提升融通平台支撑能力、拓展融通维度、深化融通程度等方面还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的决策部署,2022年5月,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展改革委等11个部门印发《关于开展“携手行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的通知》,提出到2025年,引导大企业通过生态构建、基地培育、内部孵化、赋能带动、数据联通等方式打造一批大中小企业融通典型模式;激发涌现一批协同配套能力突出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通过政策引领、机制建设、平台打造,推动形成协同、高效、融合、顺畅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生态,有力支撑产业链供应链补链固链强链。还提出七大重点任务,即以创新为引领,打造大中小企业创新链;以提升韧性和竞争力为重点,巩固大中小企业产业链;以市场为导向,延伸大中小企业供应链;以数字化为驱动,打通大中小企业数据链;以金融为纽带,优化大中小企业资金链;以平台载体为支撑,拓展大中小企业服务链;以队伍建设为抓手,提升大中小企业人才链。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实施“携手行动",进一步推动大企业加强引领带动,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在产业链供应链补链固链强链中的重要作用,促进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
  五、 关于升级政府性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有效缓解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重要讲话精神,稳定小微企业融资支持政策预期,2021年4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2021-2023年,将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同时,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和经济下行压力对小微企业造成的影响和原政策具体实施情况,对原政策进行适当升级完善。期间,中央财政将继续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采用奖补结合的方式,对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等政策性引导较强的省份(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奖补。奖补资金总额结合专项资金年度预算规模确定,具体结合各省份上一年度全省新增小微企业年化担保额、小微企业年化担保费率等因素切块下达。其中,通过增设“分档定额奖励系数",鼓励地方将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降低至1.5%及更低水平;继续通过“因素法补助区域补助系数",体现对中西部地区的倾斜支持。另外,为提高奖补政策和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精准性,强化了对有关业务数据等信息的审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