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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320号建议的答复

  工信建议〔2022〕5号
  
  赵萍等8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布局建设国家级清洁能源装备创新中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已开展的工作
  2016年启动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以来,我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完善顶层设计。一是联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共同发布《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实施指南》,明确面向行业关键共性技术,创建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开展市场化运作,探索可持续发展模式。二是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制造业创新体系,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统筹推进国家和省级两级创新中心建设思路,以创新中心为核心节点,构建多层次、网络化制造业创新体系。三是出台《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升级为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条件》等文件,布局近期国家创新中心建设重点领域,明确省级创新中心升级条件。四是制定《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考核评估办法》,明确对国家创新中心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与评估,促进国家创新中心健康发展。
  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聚焦战略性、引领性和基础共性的重点领域,由本领域主要的骨干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及产业链单位以企业法人形式共同组建。创新中心充分利用现有创新资源和载体,以重点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供给、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应用为重点,着力弥补创新链条中从实验室产品到产业化之间的缺失环节,打造跨界协同的创新生态系统。为充分汇聚行业创新资源,形成创新合力,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在符合重点领域布局且建设运行良好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中遴选产生,一个领域支持建设一家代表行业最高水平的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目前,我部已在动力电池、增材制造、信息光电子等领域建设了21家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在现代中药、硅基混合集成等领域设立了2家国家地方共建制造业创新中心。
  同时,我部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培训会等形式,向包括四川省在内的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宣贯制造业创新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强化有关单位对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内容和程序的了解,鼓励制造业比较发达、经济综合实力较强的地区,依托自身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开展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作为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的支撑和补充。目前,各地已认定建设223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四川省在超高清视频、钒钛新材料等领域认定了13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重庆市在清洁能源装备等领域认定了一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二、 下一步工作考虑
  正如代表们在建议中提到的,在四川布局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对推动西部地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东方电气集团是我国发电设备制造领域的骨干企业,具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和创新能力。
  下一步,我部将聚焦战略性、引领性和基础共性的重点领域,加大对四川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的指导力度,支持四川省依托省内产业基础,先行加快清洁能源装备领域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积极汇聚领域内创新资源和要素,加强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探索完善创新中心的运行机制和模式。同时,我部也将按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实施指南》《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升级为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条件》等文件要求,推动四川省创新能力较强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骨干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单位,积极牵头或参与相关领域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支撑引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各位代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010-68205231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