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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3836号建议的答复

  工信建议〔2022〕27号
  
  闫丽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徐工牵头组建国家级创新中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已开展的工作
  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是制造业创新体系中的重要创新载体。2016年以来,我部联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发布《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实施指南》,印发《关于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升级为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条件》等文件,确定了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纲领,提出了统筹推进国家和省级两级创新中心的思路,明确了省级创新中心的升级条件。
  截至目前,我部已批复建设21家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和2家国家地方共建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聚焦制造业发展重点领域,充分汇聚本领域创新资源和要素,重点解决产业关键共性技术供给不足和技术成果转化不畅等问题,完成从技术开发到转移扩散再到首次商业化应用的创新链条各环节的活动,为加速促进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的整体跃升提供了重要支撑。同时,我部指导各地建设了223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由国家和省级创新中心构成的制造业创新网络已基本形成。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是我国工程机械领域的骨干企业,拥有高端工程机械智能制造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在我部的指导下,徐工集团联合中航力源、兴澄特钢、圣邦集团等6家企业于2018年2月共同组建江苏省高端工程机械及核心零部件创新中心。目前,创新中心在共性技术研发、聚集创新资源、支撑行业发展等方面已具有一定基础。
  二、 下一步工作
  按照文件要求,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必须牢牢把握开展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这一功能定位,弥补从基础研究到工程化、产业化之间的“死亡之谷"。同时,为了集聚创新资源,在一个领域只建设一家代表行业最高水平的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
  “十四五"期间,我部将充分发挥企业在共性技术供给中的主体作用,加速技术成果工程化产业化,持续完善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关于您所提支持江苏省高端工程机械及核心零部件创新中心升级为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建议,我部将进一步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有关单位加强对接,按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实施指南》和《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升级为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条件》要求,指导江苏省高端工程机械及核心零部件创新中心加快吸纳国内工程机械领域的骨干企业,不断探索完善运行机制,尽快建成工程机械领域的高水平技术创新平台,支撑我国工程机械领域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010-68205235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