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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项目)预算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2023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项目代码:10000014Z145110010007,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79903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具体金额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请按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64号)有关规定,及时将资金拨付项目单位,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二、 原则同意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报送的相关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请根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相关要求,将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加强预算执行,做好绩效监控,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3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项目)转移支付预算汇总表
  财政部
  2022年10月25日
  附件
  2023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项目)转移支付预算汇总表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地区 支持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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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江苏 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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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深圳 330